大陸湖南省長沙一名年輕男子買春不帶錢,還強迫小姐與他發生關係,並威脅小姐說出手機密碼,用手機匯款2萬多元台幣到他的帳戶。事後,警方循線將男子逮捕,當地法院也依性侵罪嫌、強劫罪嫌判處他5年有期徒刑。
綜合陸媒報導,去年9月20日晚間6時許,彭男透過社交軟體買春,雙方明明談好了價錢,但他卻兩手空空地跑去開房間,要求先發生關係、之後再給錢。吳姓女子一聽立刻拒絕,兩人隨即發生爭執,吵到最後,彭男惱羞成怒,直接將吳女的手機搶走並將她壓在床上強行發生關係。
彭男得逞後還威脅吳女說出手機密碼,並從吳女的手機匯款5398元人民幣(約2.3萬元新台幣)到自己的帳戶裡,隨後迅速逃離現場。事後警方展開調查,很快就將彭男抓捕到案,案經審理,當地法院也依性侵罪嫌、強劫罪嫌判處他5年有期徒刑,處罰金3000元人民幣(約1.3萬元新台幣)。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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