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汽油縱火堂弟家釀1死1傷 雄院判無期徒刑

2020/10/16 21:05
縱火示意圖,非當事新聞畫面。(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市60歲王姓男子和堂弟有傷害訴訟糾紛,今年3月懷恨買30公升汽油到堂弟家臥房、陽台潑灑點火,造成堂妹死亡、堂弟燒燙傷,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和堂弟、妹是鄰居的王姓男子去年2月22日晚間受不了堂弟噪音過大,朝堂弟家屋頂扔石頭,又和堂弟等互毆。

 


和堂弟事後雙雙遭以傷害罪起訴的王姓男子心生不滿,今年3月4日傷害案開庭前一週,陸續購買約30公升汽油,3月5日凌晨2時許將汽油分批置放在到堂弟、妹住處陽台出入口與房間走道、出入口,啟動所有電擊棒引燃,造成王姓男子堂妹死亡,堂弟嚴重燒燙傷。

法官調查,王姓男子雖否認放火,但自承買汽油及攜帶電擊棒,並侵入堂弟、妹房屋,且擺汽油在逃生通道,失火後還未報警處理等,認為王姓男子有殺人及放火犯意。

合議庭認為王姓男子事前籌劃周詳,犯案後未積極彌補造成傷害的意願,難認有悔悟實據,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遂犯罰之。(中央社)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能不能年中換Audi就靠這個

👉討論度爆表!精油精露保養你還不知道嗎

👉洗三天排水孔就超有感


更新時間:2020/10/16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