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驚傳流血衝突,警方立刻出動快打部隊趕到現場將嫌犯逮個正著,疑似吸了毒的他,精神恍惚,警方初步調查,他疑似因為停車問題跟對方發生口角,進而砸了對方的車,還持短刀把人砍傷,現在,要被依傷害及毀損罪送辦。
街頭傳械鬥,員警獲報到場,傷者就躺在大馬路上動彈不得,他的手腳中了3刀,緊急被送醫救治,砍人的嫌犯,就是他!
記者:「(對方跟你有什麼衝突嗎?為什麼要持刀砍對方?)」
雙腳滿是刺青的嫌犯,被移送時,仍然顯得精神恍惚,警方在他的身上及車上搜出了2包咖啡包毒品,疑似吸了毒的他,深夜11點多在勝利路與大同北路,為了停車問題跟傷者起口角,他竟然砸了對方車,還持藍波刀把人砍傷。
屏東分局偵查隊長孔立偉:「據我們瞭解雙方是不認識,初步瞭解應該是停車糾紛,對方車子有被滋事男子砸。」
不認識對方,只因為停車起糾紛,嫌犯竟然砸車又傷人,扯的是,警方出動快打部隊前往,救護車、警車將現場團團圍住,逮到了嫌犯,但混亂中,這凶刀竟然遺留在現場,一大清早才被店家發現掉在機車旁。
店家:「我開店的時候看到的,我發現的,因為那是我的摩托車。」
屏東分局偵查隊長孔立偉:「在他身旁還有車上搜到一把短刀,還有毒品等證物,經我們詳查之後,這事件非聚眾滋事的案件,也不是槍擊的案件,全案詢問後依傷害還有毀損罪依法偵辦。」
現在疑似吸了毒而動刀傷人的嫌犯,要被依傷害及毀損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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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手臂去抵擋,尤其施暴者攻擊頭部時,更應以手臂保護頭部,因頭皮較不易驗出傷痕,而手臂比頭部容易驗出傷痕,以手臂保護頭部時,可以讓攻擊點落在手臂上。
◎大聲喊叫以引起附近路人注意,除了可以協助報警外,日後也可出庭作證。
◎現場錄音:如果有機會,可以將現場施暴過程錄音存證,將有助於法庭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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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7/29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