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有不當行為,上週請辭下台。石木欽今天發表聲明表示,當法官不能沒有人性,遇到涉訟親友避之唯恐不及。
司法院今年8月底接獲台北地檢署函送指出,石木欽在民國86年7月22日起至103年6年20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任內,涉嫌為翁姓友人就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意見;於相關案件繫屬中,與之多次宴飲及不當往來。石木欽上週請辭。
另外,鏡傳媒今天報導,石木欽長年充當案件當事人、上市公司佳和集團老闆翁茂鍾的私人法律顧問,指點訴訟教戰守則;石木欽的妻兒還向當事人買股,獲利超過新台幣2000萬元,並規避財產申報漏洞隱匿所得。
司法院今天上午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追究石木欽的行政責任。石木欽本人未到,委託律師廖芳萱代為陳述意見,並發表聲明。
聲明指出,本案的所有指摘全繫於結交30多年的翁姓友人在21年內與他餐敘通聯紀錄。他相信所有司法官可能都會有類似生活經驗,親友出事涉訟,第一個想到的人,「就是在當司法官的你」。
石木欽表示,這時將面臨抉擇,自許有著皇后的貞操而封鎖這親友,或建議委任專業律師協助,並適度予以闡明司法生態、建立正確法律概念,以免因無知或訴訟經驗不足而受騙、受害。
石木欽說,他與翁姓友人雖有交往,但從未審理有關翁姓友人任何案件,自認問心無愧,並無任何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的行為。他只是不想當法官當到沒有人性,遇到涉訟的親友,即避之唯恐不及。
他認為,本案偵查及移送過程,諸多羅織鑿痕,已難求公正、公平,他嚴正要求全案移送監察院,做出公正調查,並期盼藉由本案釐清於當今社會生活的分際。
廖芳萱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石木欽與翁姓友人認識30多年,打高爾夫球是朋友之間正常的社交活動,並非出入不當場所。
媒體問到石木欽妻兒購買股票,獲利2000萬元。廖芳萱表示,每個人多少都有一些股票,他們投資時間非常長,到現在都還持有中,是他妻兒正常的投資,而且沒有任何對價關係。(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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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9/17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