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計程車之狼性侵嫩妹 得逞後竟要「明天再來」

編輯 溫振甫 報導

2019/09/04 15:52
吳姓計程車司機將小映帶到高速公路涵洞性侵。 圖/TVBS

去年一名計程車司機經過公車站牌時看見一名女子,先是以免費搭車為由騙她上車,隨後將女子載到高速公路的涵洞性侵,得逞後還將女子手機搶去取得其電話號碼,並告訴她「明天再來」,女子回家後神情怪異,媽媽詢問後得知此事憤而報警,該名惡司機隔天竟然準時到場,遭警方直接逮捕。
 
台中一名吳姓計程車司機去年開工時遇見一名智能障礙女子小映(化名),吳男認為自己有機會,便以免費載小映回家為由讓她上車,隨後將小映帶到高速公路涵洞性侵,最後還告訴小映「明天下班要再來」。小映的母親查覺小映比平常的時間晚回家,加上回家後神情怪異,經詢問後才得知小映遭人侵犯,憤而報警,而色慾薰心的吳男以為有機會再度犯事,隔天就在約定的地方出現,最後被警方直接逮捕帶走,檢方依照「加重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案件時,吳男否認犯罪,強詞奪理稱自己認為小映心智狀態正常, 儘管2人發生關係,但並未以強暴等方式強迫,還說「她答應要跟我成為男女朋友」,要求互留電話時小映也點頭答應,一審法院不採信,重判有期徒刑8年6月。
 
吳男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時又改口自己精神障礙,犯案時失去辨識能力,但經過調查後,法官仍判決「加重強制性交罪」成立,維持8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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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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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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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9/04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