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站「平台」偷獲判無罪 民眾驚:不合理

記者 林佑璇 / 攝影 葉奉達 報導

2019/06/24 14:01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2年前年到一處民宅,企圖爬上二樓外牆搖動窗戶,疑似意圖闖入行竊,一審法官依照侵入住宅罪判他拘役40天,但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他爬的位置是二樓外「平台」而不是一般陽台,認定男子還沒進到屋內不算竊盜,改判無罪確定,但一般民眾似乎不這麼認為,判決結果引發爭議。

 

記者:「徒手攀爬,從一樓到二樓,他的手腳十分俐落,沒一會兒就爬進陽台,闖入這戶人家行竊。」

爬牆侵入民宅行竊,還有的竊賊直接大剌剌在屋內搜刮,直接被屋主當場逮個正著,像這類的小偷罪證確鑿沒有爭議,但高雄卻有一名林姓男子,同樣爬上平台搖窗想要偷東西,最後竟然獲判無罪。

事件發生在106年5月6日,一名林姓男子從防火巷攀爬到二樓廁所窗戶旁平台,徒手搖動窗戶準備闖屋行竊,結果被屋主發現當場喝斥,嚇得他趕緊跳樓,騎車逃逸,但事後屋主報警向對方提告,沒想到二審結果翻盤,林姓男子獲判無罪。
 


民眾:「當然不行啊,那如果他進去了我們私人的,私人的空間,所以我覺得不行。」

民眾:「不認同,因為他已經有那個動作要進去了。」

民眾:「很難解釋,我也不知道怎麼說。」

大部分民眾對於無罪的判決結果相當訝異,但一審時法官對於林姓男子的行為,雖然行竊未遂,但仍依照入侵住宅罪,判林姓男子拘役40天,但到了二審高雄高分院卻認為林姓男子攀爬的是平台,而不是一般的陽台,加上他行竊未遂,改判無罪。


而一般住家,除了前後陽台之外,有些設立冷氣機的位置也有一小塊凸出的平台,但就是這個能夠站立,但又不寬敞的平台,讓小偷僥倖逃過判刑,這次是屋主及時發現制止沒有得逞,但二審法官認為無竊盜行為,難免引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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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6/24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