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圖/TVBS
南投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國小四年級時發生921大地震,地震後前往黃姓教師的住處上課和補習,卻慘遭黃男猥褻和性侵,直到14年後,黃男還持續打電話騷擾,經男友發現後告知她的父親報警;審理期間,黃男始終否認犯行,但法官不採信,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嫌判他9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於88至90年間在南投縣某國小擔任老師,並於課後在自己住處開設補習班,小花在就讀小四至小五期間,於88年10月至90年間,即921大地震後前往黃男住處補習,黃男卻多次不顧花花反對下,多次猥褻和指侵得逞。
事隔14年後,黃男更多次以未顯示來電的方式,打電話騷擾小花,經她男友察覺有異不斷追問下,小花才說出原委,於是小花男友遂告訴她的父親,並在102年4月間前往警局報案。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黃男為人師表,本應力求傳道授業,為學生楷模,卻為逞一己私慾,枉為人師,違反人倫分際,造成被害人,身心健康難以平復的傷害及其對人倫秩序的信賴,因此依強制猥褻判黃男3年8月徒刑,強制性交7年6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
更新時間:2019/05/07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