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刑事局日前接獲線報,疑有不法韓國犯罪集團吸收韓籍年輕男子來台從事網路賭博機房工作,自107年2月起營運迄今,累計賭金約新台幣6.7億元,經除暴特勤隊攻堅逮獲6嫌送辦。
刑事局今天舉行「破獲6名韓國男子來台架設網路賭博機房」記者會,國際科第一隊副隊長張瑋倫表示,警方日前接獲線報,指有不法韓國犯罪集團積極吸收韓籍年輕男子,利誘來台從事網路賭博機房工作,每月可賺取300萬至400萬韓元(約新台幣11萬元)報酬。
經成立專案小組偵辦,調閱相關資料分析研判,並逐一過濾可疑場所後,追查出幕後重要幹部32歲韓國籍李男利用台中市中科園區有大量外(韓)籍專業人士出入,於台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中科園區附近承租5樓透天豪宅,以掩飾經營網路賭博機房的非法行為。
根據警方調查了解,李男等人利用來台免簽的便利性,於民國106年8月赴台勘查賭博機房設立地點,隨後於107年2月開始營業,且每2、3個月就更換地點運作,以躲避警方追緝。
李男等人透過網路廣告方式招募韓國賭客,且以美國職棒或美國職籃等國際賽事為下注標的,自107年2月營運迄今已招收近6000名韓籍會員,每日賭金約6000萬韓元(合新台幣約160萬元)。
累計1年2個月的網站賭金已高達250億韓元(約新台幣6億7000萬元),警方不排除此韓國非法集團可能利用網路簽賭進行洗錢。
警方經蒐證完備、時機成熟之際,會同刑事局除暴特勤隊於4月24日下午2時許,至李男在台中市西屯區所管理的賭博機房進行攻堅。
現場查獲包括李男在內的6名韓國籍犯嫌,平均年約30歲,不排除具韓國組織暴力團背景;並查扣手機15支、筆電3台、桌上型電腦6組、迷你電腦主機1台、OTP(韓國銀行認證用)10支、隨身碟21個、記憶卡1張、wifi機1台、讀卡機1台、租賃契約書3份等贓證物。
由於台灣觸犯賭博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較韓國的5年罰責輕,警方研判,這可能成為韓國不法集團來台發展網路賭博的原因之一,全案詢後依涉嫌違反賭博罪及洗錢防制法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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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4/30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