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維齡業配文累犯 誇大療效罰64萬居冠

2019/04/08 23:01

藝人宋逸民的太太陳維齡,登上業配違規開罰第一名,台北市衛生局統計,4年來網路業配廣告超過800件,其中藝人陳維齡因為多次用誇大字眼,宣稱保健食品療效,違規8次,罰緩累計64萬元居冠,對此陳維齡回應:以後會更加謹慎小心!

 

藝人陳維齡和老公宋逸民,在保健食品前合照簽名,或是穿著火辣,在鏡頭前大秀身材。陳維齡近年來,常常在臉書上,分享各式各樣的保健食品,卻被衛生局盯上,成為開罰最多次的對象。

台北市衛生局統計,從2016年到今年三月,裁處網路食品違規廣告案共838件,總金額高達5034萬元,其中光是裁處部落客就佔了26件,合計138萬元。


而陳維齡因為屢次,誇大這些保健食品,有減重、美白、抗老,以及長高等功效,遭到裁處多達8次,罰鍰累計64萬元。
 


電訪北市衛生局食藥科專員林幸宏:「(宣傳內容)大家都說擦了有感,肉肉真的不見了,只要輕輕鬆鬆,還有就是短短1年,竟從168公分長到184公分,她的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或是誇張,或是讓人有易生誤解的情形。」


北市衛生局表示,包含像是美白護眼抗老長高減重去斑豐胸等字眼,只關乎生理功能改變外觀等醫療效能,都可能涉及宣稱療效,另外,如果重複違規相同產品,累犯將會加重裁罰,最高可到400到500萬元。藝人陳維齡回應,一直以來都是用親身經歷,分享給粉絲,並不了解會牴觸規定,但被開罰後都有調整和改善用字,往後會再更謹慎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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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4/08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