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別人的信箱當自家超商,天天偷報紙!新北市中和區一處社區,從去年12月開始,住戶的報紙不斷遭竊,偏偏路口監視器沒拍到竊賊的臉,雖然報紙一份才10元,但曾長達九天都遭竊,實在氣不過乾脆自己埋伏抓賊,果然立刻逮到現行犯,沈姓竊賊是個慣竊,只是偷竊物品的價值太小額,法官考量他的狀況,裁罰2千元罰金,結果過沒多久,他又出現了。
躲在樹叢後,就像是員警在埋伏追蹤似的,一發現可疑男子靠近社區大門,本以為他是要回家,但走近一看。
男子竟然從信箱撈出一份報紙,轉身就想直接離開,原來他竟是一名偷報賊。
主委vs.偷報嫌犯:「不是你的報紙,你偷拿什麼?你來這邊偷拿報紙,我們去派出所說。」
當場人贓俱獲,嫌犯他也好傻眼,因為拿了那麼多次,這回竟然當場被抓到,完全啞口無言。
主委vs.偷報嫌犯:「不是你的報紙,你也敢來這裡偷拿,每次都是你來偷拿報紙。」
真的好生氣,新北市中和區這戶社區,從去年底訂閱的報紙,陸陸續續消失好幾次,但社區沒裝設監視器,找警察也沒用,因為他們認為畫面沒拍到臉,再加上一份報紙10元,還要大費周章抓賊。
被害住戶陳小姐:「曾經最常的話,我是長達連續九天,我都拿不到報紙。」
就是氣不過才會乾脆自己抓賊,因為報紙不是自己要看,而是訂給家中長輩看的。
被害住戶陳小姐:「法律不曉得是在保護被害人,還是在保護當事人,這個的判斷,每個人心中那個框框,完全沒辦法去得到一個平衡。」
其實像這類的累犯竊賊,偷的東西價值都很小額,法官會考量嫌犯的各種狀況,像是動機、目的、手段,還有智識程度家庭經濟,即便他一偷再偷,頂多就是裁罰罰金2千元。
可是沈姓嫌犯也沒錢繳,被逮後,想看報紙再度回到社區,直接偷了就走,對於法律根本不放在眼裡,治安狀況真的令住戶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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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30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