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高雄一名國二少女前年5月遭父親性侵,少女事後不堪壓力向同校學長哭訴,此事才被揭發,不過少女的父親卻矢口否認,甚至反指女兒改說詞,高雄地院認為少女下體有撕裂傷,父親性侵事證明確,判他有期徒刑5年6月,可上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少女就讀國二時,父親在2017年5月強行進入她房間,並脫掉衣物性侵得逞,少女受害後心理承受極大壓力,一週後傳訊息給同校學長傾訴,經追問後才知道她遭父親性侵,並鼓起勇氣向校方反應此事,校方立刻報案。
不料少女的父親卻辦稱,少女指證的案發時間,家中明明有其他人在,不可能與女兒獨處,反指女兒是因為課業壓力才誣陷他,不過合議庭調查發現,少女父親在偵查期間多次與女兒接觸,並且恩威並施要求她改證詞,甚至連妻子與兒子也在審理時突然改口,證詞使合議庭難採信。
法官調閱父女倆在此期間互傳訊息的內容,父親表示「搞得家庭一團亂」、「妳唯一的時間點,你說謊」、「讓官司盡快落幕」,少女則是怒回「別把自己講得什麼事都沒做錯一樣」、「這個家,從你對我做這些事以來,早就被你毀掉了」,沒想到父親僅回「去跟法官講」。
合議庭認為少女下體有撕裂傷,鑑定後有創傷後壓力症,綜合其他事證認為父親性侵事證明確,因此依重強制性交罪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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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1/15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