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原本應該被用在辦案的公務系統,沒想到竟有警員用來偷查正妹個資,被發現後還謊稱是因對方交通違規,被依偽造文書罪送辦,還因此賠了50萬元。但正妹認為對方並沒解釋查她個資的來源及動機,檢方則對此將續查釐清。
據《蘋果日報》報導,一名在金融界任職的黃姓正妹因細故跟閨密發生爭執,閨密竟拿她早年涉犯《著作權法》一事酸她,讓黃女認為個資遭外洩,懷疑是警察所為,因此向警政署檢舉。警政署調查後發現,任職於北市中正一分局某派出所周姓員警確實曾查過黃女個資,要求周男寫報告說明。周男則解釋是因一名女子交通違規,清查後才發現是黃女,但調查單位發現,家住南部的黃女當天根本沒有北上,認為周男職務報告造假,依違反《個資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函送北檢偵辦。
周男出庭時才坦承自己是因為在網路上看到黃女IG照片很正,一時手癢才會查她個資,也發現黃女曾因違反《著作權法》被判刑,但辯稱自己並不認識黃女閨密,也沒有將黃女個資外洩。檢察官因無法證明周男確有將黃女個資外洩一事,將《個資法》簽結;另偽造文書罪部分因周男坦承犯行,並寫下悔過書賠償黃女50萬元,給予緩起訴。
但黃女認為,周男悔過書內並沒有清楚交代為何要查她個資,認為周男無悔意,向高檢署聲請再議,若周男故意說謊應追究其偽證罪則,若是閨密教唆周男查她個資,建議將閨密以教唆犯起訴。高檢署認為確實有了解周男動機必要性,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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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11/28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