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桃園1名林姓婦人與丈夫結婚10年,但近3年來她屢次發現丈夫手機有曖昧簡訊,懷疑丈夫有外遇,期間她多次和丈夫商談,希望維持好一個家,最後甚至拜託婆婆挽回丈夫的心,沒想到婆婆不但不幫忙,還逼她簽下「同意丈夫在外尋歡」的切結書。
林姓婦人向法院指出,當時她懷疑丈夫有外遇,婆婆卻羞辱她「丈夫沒看好,就是妳沒有滿足他,他才會往外發展」,還和丈夫聯手逼迫她簽下「同意丈夫可以在外尋歡」切結書,她認為不妥沒有簽,沒想到隨後便丈夫遭到家暴,婆婆更把她趕出家門,最後她忍無可忍,決定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林婦丈夫不斷否認此事,還聲稱妻子個性倔強,常常大發脾氣吵到母親無法安眠,才要求她搬走並簽同意書,強調這只是偶發事件;但林婦指出,夫妻早已分居2年,而且她是為了尊嚴才訴請離婚,並提出保護令、驗傷單等,法官認定林婦丈夫有家暴,造成雙方婚姻破綻,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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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8/25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