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購買旅行社的遊輪6日遊行程,3人共花了7萬8千多元,但去年7月到現在,用LINE提問問題,客服卻一問三不知,讓他覺得錢都白花了。業者回應持續和旅客溝通。消保官則說若有違法,最重可罰50萬。
投訴人Awen:「下下禮拜就要出航了,但是很多問題旅行社,截至目前為止他們也都沒有給我們一個,確切的明確的答覆。」
翻著訂單愈想愈氣,Awen在旅行社購買,地中海郵輪榮耀號,從基隆出發到石垣島沖繩的6日行程,去年7月底下訂,3人一共78700元繳訂金45000元,Awen控訴問旅行社相關問題,卻一問三不知。
投訴人Awen:「他們沒有特別主動積極說,他們事後的處理,然後他們也沒有,反正給人家感覺就是冷處理就對了。」
Awen多次用LINE詢問,像行前說明會時間、地點、出發日、登船時間、行李托運表演秀門票、設施費用、船上活動安排還有酒水、WIFI購買,約10個問題,但5個月的時間,旅行社只簡單回應,行前說明會用線上看影片。
12月初旅行社人員回復影片連結,再詢問說明會日期到現在沒回覆,9月就詢問的船上酒水問題,12月底才回復,問下船接駁車時間,也都不曉得。
投訴人Awen:「我就覺得那你收這樣的錢,你這樣的服務質量,就是沒有讓我們是有等價關係的。」
本來想著透過旅行社報名,就是希望能得到更好的服務,卻讓他很失望,他也像消保官投訴。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主任消保官彭新澍:「依照消保法第5條規定,雙方都有充實消費資訊的義務。如果是違反郵輪國外旅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話,最高可以處到50萬元。」
消保官已經發文給業者,若消費者提第二次申訴,會請雙方一同協商,旅行社回應,持續與旅客保持聯繫,透過通訊軟體LINE與旅客溝通船上消費、登船規範,及行前說明會等資訊,該郵輪旅遊行程為台灣與日本業者共同包船,相關規定將遵守郵輪公司政策,目前也持續與客人進行溝通,以維護客戶權益。
消費者若是像旅行社,購買旅遊行程,業者也必須依法,要告知相關旅遊系像資訊,若無法得到回應也能向消保官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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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1/03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