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自今年7月1日起將「顱內壓監測器」醫材納入健保給付。(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嚴重車禍造成頭部外傷,健保署自今年7月1日起將「顱內壓監測器」醫材納入健保給付,降低腦死憾事發生,可望替患者家庭省逾新台幣2萬至3萬元,一年約有3000人次受惠。
中央健康保險署為提升急重症醫療照護品質,避免嚴重腦傷病人因顱內壓持續上升,對大腦產生不可逆的長期性損害,自7月1日起將監測顱內壓的「顱內壓監測器」醫材納入健保給付,健保一年挹注6000多萬點預算支應,約有3000人次受惠。
若發生頭部外傷、顱內出血、腦水腫、顱內腫瘤或膿瘍導致顱內壓急遽上升,身體的血流無法進入腦部,將導致破壞性的神經損傷,腦組織會因缺血而受傷死亡,甚至可能因壓力上升導致腦組織位移,壓迫腦幹造成病人腦死。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科長張淑雅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當發生車禍或其他頭部外傷時,腦神經傷害是不可逆,在神經重症照護上,透過顱內壓監測器精確監測,由臨床醫師及早發現病人顱內壓上升,適當適時給予治療,避免病人因顱內壓力急遽變化導致腦部嚴重傷害,甚至發生腦死憾事。
張淑雅說,顱內壓監測器並非新醫材,已在臨床上使用一段時間,過去民眾約需花2萬至3萬元自費使用。健保署早在106年提出討論卻未達共識,考量顱內壓監測器具臨床效益及必需性,經彙整相關資料及臨床專業意見,日前提案至共擬會議討論通過。
張淑雅表示,經努力與廠商議價,自7月1日起將顱內壓監測器(健保支付1萬9607點)及具引流附加功能的顱內壓監測器(健保支付2萬2565點)等2項醫材納入健保。
張淑雅說,病人是否需使用上述醫材,仍須由醫師臨床評估,顱內壓監測器限使用於初次電腦斷層顯示有結構性腦傷害、臨床表現或影像檢查有顱內壓升高,或開顱手術時腦水腫超過顱骨邊緣有顯著顱內壓升高情形病人;具引流功能的顱內壓監測器限用於水腦症合併顱內壓升高的病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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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6/28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