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樂快篩陸貨混充美貨 食藥署下令:全面回收

記者 王馨儀 報導

2022/06/14 16:40
富樂快篩出包。(圖/TVBS)

近期富樂快篩試劑傳出瑕疵,有民眾發現檢測時快篩的C不會出現線中,事後又爆出代理商「大鑫資訊公司」使用大陸的劣質快篩還篡改產地為USA,今日執行長黃南競遭羈押,食藥署今(14)日表示,禁止大鑫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之「Flowflex 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產品輸入及販賣,並命業者全面回收,民眾如有發現上述產品,請勿購買使用。
 


國內疫情嚴峻,目前指揮中心政策是,民眾出現症狀在家裡自行使用家用快篩症狀陽性後,經過醫生診斷確定即為確診,因此快篩試劑需求量大增,不過台中及高雄市政府採購的「富樂」快篩(Flowflex)涉嫌使用中國瑕疵品冒充美國貨,今日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在記者會上表示,快篩都是由食藥署審查後才會核發緊急使用授權。食藥署也在下午緊急發布新聞稿表示,市售快篩試劑「Flowflex 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檢測異常乙案,經食藥署、衛生局配合檢調單位調查,上述產品涉屬非法之檢驗試劑。

 

 

食藥署表示,考量非法檢測試劑恐造成診斷錯誤,使陽性患者無法及時得到照護及救治,有重大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且影響防疫,為保護國人免於使用非法產品,食藥署已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4條,針對該業者之快篩試劑禁止其輸入、輸出、販賣、供應、運送、寄藏、媒介、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並要求業者全面回收產品。食藥署提醒,如有發現上述產品,請勿購買使用,並請相關單位配合回收事宜。
 



食藥署表示,如果經調查釐清,業者進口產品與核准不符,涉屬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依《醫材管理法》第62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又倘業者擅用或冒用本人或他人合法醫材之名稱、說明書或標籤,依《醫材管理法》61條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違規產品依第58條回收,並依第57條由衛生局沒入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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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6/14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