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老先生有冤屈 被罰205萬含冤三年翻案

記者 吳淑萍 / 攝影 陳弘毅 謝古菁 報導

2021/04/18 18:19

苗栗一名詹姓老農,生前申請農舍,取得建照,把畢生積蓄230萬,拿來蓋房子,完工前三河局發現位置在河川區域內,開罰205萬。他要領錢買肥料,才發現帳戶凍結,不動產查封,10幾天後含冤而終,太太10天後也跟著走了。事隔三年,行政院撤銷這張罰單,家屬要求國賠蓋房子,拆房子的損失。

 

這棟鐵皮農舍花了老農畢生積蓄,但是蓋好就破拆除,留下基樁,看得出來當時鋪水泥建造的痕跡。這樓起樓塌,有小老百姓,無限的辛酸。

立委徐志榮:「王老先生有塊地咿呀咿呀唷,我現在要跟您報告的是詹老先生有塊地。」

立委質詢,唱起王老先生有塊地,因為苗栗的老農詹老先生有冤屈。他在大安溪畔種葡萄,申請蓋農舍拿到建照,又被罰,含冤而終。
 

立委徐志榮:「冤望啊他要蓋之前他不是違建啦,他有卓蘭鎮公所的,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


老農2017.09向卓蘭鎮公所申請蓋農舍獲准,12月取得建照,把畢生積蓄230萬拿來蓋農舍。完工前8天,2018.03三河局尋巡防員發現,這是在河川區內,不能有建築物,要求恢復原狀。7月依據水利法罰205萬。老農11月要領錢買肥料,發現帳戶凍結不動產查封,家屬說他從此鬱鬱寡歡,11月19號病逝,10天後太太也跟著走了。

三年之後,4月1日行政院撤銷了這張罰單,要求三河局退還罰款。

老農媳婦:「我都照著程序來我那麼守規矩,你竟然還罰我205萬,然後鎮公所裡面的職員,還有縣政府裡面的職員都沒事,反而是我們這些老百姓有事。」

家屬說,他們照規矩,一步一步來,爸爸一生心血都在這,卻得忍痛拆了它。三年後獲得平反,誰又該為這樣的錯誤負責,家屬要跟卓蘭鎮公所除提出國賠求償。


卓蘭鎮長詹錦章:「有時候有疏失疏失看,怎麼去挽回他怎麼去彌補他。」
 

家屬表示,當時老先生230萬蓋農舍,被迫拆除又花了30萬,除了退還罰款之外,必須把這些損失要回來。另外,上香告訴父母親,他們畢生奉公守法,清清白白,冤情得雪,沒有違法蓋房子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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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4/18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