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命案,案發的高架橋下便道,因為夜晚路燈不亮,被學生怒批是暗黑道路,台南市長黃偉哲卻說,只壞了2盞,還質疑真的一路不亮嗎?這說法引起學生反彈,大四的謝姓學生甚至臉書PO文,發起實名舉發行動,還怒批市長說謊;黃偉哲則是強調,將親自勘查該校周邊路燈,並追究責任,只是,雙方說的時間點並不同。而路不亮到底誰該負責呢?一起來瞭解。
傳出命案的高架便道路燈,1日晚間,市府再次進行測試,要確認路燈真的全都修好了,但市長黃偉哲在10月底說,路燈只壞2盞的說法,卻引發學生反彈!
學生:「那應該壞蠻多的!」
學生:「路過的時候至少看起來都是沒有亮的。」
學生:「4年都沒有看到它亮過?沒有看過,因為我們要開遠光燈才有辦法走。」
不滿市長說法,謝姓學生甚至在臉書po文,公開募集證據,說要實名舉發市長卸責,po文一出,同學紛紛上傳現場道路漆黑的影片及照片,反應十分熱烈。
發起人謝姓學生:「那條路是長年以來都沒有亮,頭尾還整條?那個基本上整條路基本上都是,伸手就看不到五指,說謊啊!」
台南市長黃偉哲:「校安的事件的問題,我相信我們要全面檢討,全面檢視,我們也將會成立1029校園安全會報,全面檢視校安!」
市長說,該亮的路燈沒有亮,一定會追究責任,尤其該校的周邊,他將親自現場勘查,對師生負責,但學生說的是命案發生之前,市長如今現場勘查,能查出什麼呢?
歸仁區公所經建課長林垂逸:「路燈的維修是由公所這邊來做維護,我們每個月都會不定期去巡邏,去巡查的時候它有整條路都不亮嗎?之前的巡查沒有發現。」
便道上的照明,專線由台電負責,路燈則是由區公所掌管,台電說,只要幹線送電有問題,接獲通報後立刻修復,而區公所對於路燈故障的通報,是責令包商在一周內得修復;台電追查紀錄,9月接獲通報2次,6月1次,平均30分鐘內就修復;而區公所部分,案發地附近,只有10月報修2盞,6月報修2盞,近半年來並未接獲校方反映路燈故障,就這麼一條路,電燈亮不亮,好幾個單位在管,管到都不亮也沒人知道,一發生問題大家就急著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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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11/02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