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姐在北市信義區租屋,自費十五萬裝潢,簽約時已經知道可能會都更,房東在今年四月通知即將要進行都更,要求房客搬走,但沒想到房客搬走沒多久,房東竟然把屋子放上租屋網,還打上全新裝潢,讓承租人黃小姐很不滿,都更處表示,都市規劃會依照流程公告,房屋出租沒有法律可以管,盼望房東能自律。
投訴人:「覺得為什麼我們要送裝潢給別人的感覺,因為其實我們是可以繼續住在那邊的。」
租屋租到一肚子氣,因為黃小姐自費裝潢後,房東又用都更案為由收回房屋,一多個月竟然又把房子放上租屋網,讓他好傻眼。
投訴人:「加兩千元,打著全新裝潢出租,如果他今天沒有做這事情(出租),我不會po社團。」
黃小姐表示當初和房東承租北市信義區28坪房屋,合約兩年月租金兩萬二,合約上著名,未來隨時會都必須搬遷,黃小姐同意,甚至自費15萬裝潢,之前有壁癌老舊磁磚地面,裝潢後,整修壁癌、圈電線路、裝燈、鋪地板,卻沒想到住了9個月,接到房東通知即將都更要房客搬出,退回兩個月押金,卻在他搬走一個多月,房東上網求租還打出全新裝潢,租金甚至貴了兩千元。
投訴人:「今天已經六月了,我也在如期的時間內搬走,為什麼你還可以出租。」
截稿為止記者致電連絡房東,但尚無回應,不過求證建設公司跟北市都更處,表示松仁路這帶,確實6月中有公告都更預定搬遷日,請房東給房客緩衝一個月,一切流程,但房東為什麼在房客搬走後,沒多久又要出租,都更處坦言「出租買賣」是房東自由,無法可管。
北市都更處主任謝明同:「當然是建議房東不要,這樣一種再招租的行為,但是這個畢竟是自由市場,這個部分還是要請房東自律啦。」
律師陳君瑋:「可能要上去看說,這個都更的時間都更的內容,是不是如同房東之前所說的,有一些錯誤的話,你就可以利用這些漏洞,去向你的房東主張民事賠償。」
說好都更收回,沒想到短期間竟然上架租出,還打上全新裝潢另加價,難免放承租人心裡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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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6/16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