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看到立法委員,同時也是資深藝人的余天和太太李亞萍,在媒體面前痛哭,說不捨放手癌症末期的女兒余苑綺,很多從小看著他們表演長大的閱聽眾也感到不捨。不過專家表示,家人的不捨放棄,可能反而讓最親愛的家人白受無效醫療的痛苦,生死都遺憾。
余苑綺用手比「拜託讓我走」
媒體聯訪時,余天痛苦地說出陷於昏迷的余苑綺在短暫清醒的時候拜託他讓她走,他說:「她用比的,叫我讓她走,我怎麼捨得?我怎麼可能讓她走?我說不可以,她說『拜託讓我走』,怎麼可以這麼殘忍!」但其實有時候家人的不捨對病人可能更殘忍。
秀傳癌症醫院院長張正雄表示,他們的團隊是從事積極治療的醫療團隊,天天都會接到家屬的請託,找出更有效的藥。的確近年來因為許多化學治療藥物愈來愈進步,標靶藥物治療也相當有效,讓許多病患和家屬都燃起希望,認為現在治療無效,可能只是沒找到最適合的藥,如果再努力試,可能就會找到有效的藥物。
用第4線藥仍無效是該放手的時候
但其實如果治療藥物用到第3線、第4線,其實愈後線的藥物能讓病人存活的時間愈短,即使有效也只有幾個月的期限。張正雄說明,安寧療護(Hospice Care)就是在「當以治癒為目的的醫療措施無法控制病情的惡化,病人預期生命可能少於6個月時」介入。
大家都以為安寧療護是放棄、是安樂死,其實安寧療護是為重症病患與其家屬提供症狀緩解、情緒支持、靈性照顧,並運用其他社區綜合資源,改善病人和家屬的生活品質。安寧療護既不加速死亡,也不延緩死亡,而是協助、支持病人與家屬直到生命自然結束。
該放手的時候?醫療極限病人生命不到半年時可由安寧醫療介入
張正雄說,醫療有其極限,一般在醫院,當積極醫療的團隊發現病人預期生命不到半年時,通常安寧團隊就會介入,讓病患和家屬面對「生命終有時」,讓家屬知道還有另一個讓病患舒舒服服離開的醫療方式,平靜接受生命的結束。安寧團隊有醫療團隊、心理師和宗教師等,他們愈早介入,患者和家屬愈能接受終有生死兩相離的事實,平靜接受、祝福往生者。但如果家屬一直抱持尋找積極治療的態度,安寧團隊就很難介入,愈到最後就愈痛苦。
什麼時候是家屬該放棄的時候?張正雄說,臨床上看到的許多案例,最後的醫療其實都不是為了病患本身,而是為了滿足家屬不捨病患離去的心態,但是病患最後必須靠升壓素維持血壓、延長生命,必須用呼吸器、全身插管,每喘一口氣都很痛、很累。
他建議,愛我們的家人,我們當然不能放棄尋找醫療的機會,但如果病患的藥物從第1線藥物,已經用到第3線、第4線,甚至第5線藥物的時候,通常最多只能延長幾個月、不到半年的生命。建議這個時候就是該放手的時候。讓安寧團隊介入,透過疼痛控制,緩減患者的不適,不增加病患的痛苦、尊重生命的態度,陪伴病人走過人生最後旅程、完成願望、獲得生命的和解,也能輔導家屬,讓家人在有準備下面對未來的生活。
專家籲:平常應參加生死學課程
中山大學附設醫院總院副院長兼中港院區院長周希誠建議,民眾平常應該要參加一些生死學的課程,學習思考生死大事,理解各種生死思考與觀念的描述,讓我們在面對生死問題時,能瞭解與安頓,得到個人開悟與解脫。
周希誠說,當聽主治醫師的建議,做了一些醫療處置後,身心的痛苦無法換來病情緩解或回饋的時候,就是應該要想想「有沒有很想要完成的事?有沒有要等哪些想要見的人?」如果都沒有,而延長這些治療的痛苦變得沒有意義的話,是該放手的時候。
但是如果病人的疼痛指數不高,還有強烈想要多陪陪家人的意志,家庭的支持系統很強,可以繼續採取緩和醫療、減緩症狀。
108年「病主法」已上路,病人可預立醫療決定
張正雄說,根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去年和今年國人簽署「DNR(臨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人增多,我國「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已在108年1月上路,患者可以預立醫療決定,同意面臨不可逆轉的昏迷時中止醫療,讓自己決定自己生命的最後一哩路該如何走。
◎ 諮詢專家/張正雄醫師‧周希誠醫師
原文請見:余天慟:「余苑綺用手比要我讓她走!」家人的不捨病人恐更痛 醫:用到「這藥」就該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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