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陳施羽臉書
洪榮宏與前妻陳施羽離婚後都各自找到新的歸宿,但陳的新書中提到當初離婚過程,讓洪感到不滿,認為內容不實,要求將書下架。陳施羽22日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沒什麼好怕,因為全都站得住腳,「絕對不會下架」。
陳施羽指出,2013年時,她與洪榮宏簽下加拿大的「分居協議」,照當地法律規定,要分居滿1年才能申請離婚,但7個月後,洪榮宏就自行宣布離婚,2014年3月她從媒體上得知此事,當下非常驚訝,還以為是某種宣傳,「一直揣測,打電話都找不到人」,事後則是感到非常羞辱,因為自己是單方面「被離婚」。
提及洪榮宏當初付的4萬元加幣,約合台幣120萬元,陳施羽說,全都用來支付離婚的律師費、翻譯費、還有辦理離婚時家庭開銷,以及應付生活開支跟銀行的短期借貸。
對於洪榮宏強調已經將價值台幣4千多萬的房子過戶給陳施羽,陳施羽則說明,扣掉房屋的修繕費、仲介費、代書費、稅金等等,賣房之後約還有1650萬元,與外傳的價值有很大差異。
陳施羽也表示,離婚後從沒有要洪榮宏什麼,但她與孩子都非常感激,洪榮宏主動提出要付每個月7萬元的生活費直到2022年。據了解至今已經支付約250多萬元,上一次匯款是今年4月份。
陳施羽說,對洪榮宏完全沒有恨,自己與孩子還會幫洪與他的新婚妻子禱告,並祝他演唱會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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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8/22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