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罵警像流氓和解 判拘役30天緩刑2年定讞

  • 發佈時間:2019.03.21 12:19
  • 最後更新時間:2019.03.21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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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TVBS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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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周玉蔻在政論節目指一名來賓(員警)說話「像流氓」,一審法院判周玉蔻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二審台灣高院審酌雙方和解,今天改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

周玉蔻被控民國106年4月6日參加政論節目,討論年金改革議題時,對現場來賓陳姓員警說出「流氓嘴臉、黑道、流氓」等言論,因而遭陳提告。

周玉蔻出庭表示,沒有公然侮辱的意圖,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她觸犯公然侮辱罪,判她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新台幣5萬元,經上訴,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高院合議庭審酌雙方和解,陳姓員警同意給予周玉蔻緩刑,今天改判周玉蔻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全案定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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