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645萬慘丟工作!前政院高官陳慧玲「轉行超商店員」二審結果曝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前副執行長陳慧玲。(圖/TVBS)
前澎湖縣議員、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前副執行長陳慧玲與夫婿蔡燈財,任職議員期間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遭檢廉偵辦與起訴。高雄高分院二審審理後,認定一審量刑妥適,維持陳慧玲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以及蔡燈財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之原判,但因一審漏未宣告法治教育,合議庭另補充宣告兩人皆須接受4堂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遭解職交保後穿工作服 門市泡咖啡被選民認出
陳慧玲過去曾任馬公市民代表、澎湖縣議員,並曾獲民進黨提名不分區立委,2023年出任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後來涉嫌詐領助理費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副執行長職務亦於當天遭解職。陳慧玲在2個月羈押期滿獲得交保後,穿起超商工作服,在澎湖某全家超商擔任門市人員。不少當地民眾在購買咖啡或結帳時認出陳慧玲,引發議論,隨後陳慧玲也向媒體低調證實,「確實是我」,並表示澎湖超商普遍缺工,自己仍在努力適應與學習,希望平穩度過人生的轉折期。

任內涉挪用645萬助理費 副執行長職務遭解職
案經審理,澎湖地院一審認定陳慧玲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2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蔡燈財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3年。法官考量兩人均無前科且犯後認罪,分別宣告陳慧玲緩刑5年、蔡燈財緩刑4年,並要求兩人在2年內分別完成240小時及200小時之義務勞務。
夫妻同案認罪獲緩刑 須服240小時義務勞務
檢方不服一審量刑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檢視陳慧玲的問政服務、媒體互動與活動行程紀錄後,認定她是因問政服務開銷龐大、財務入不敷出才將助理費挪為他用,且犯後已繳回全數犯罪所得,符合減刑規定。二審合議庭認為一審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刑度;但因一審漏未使兩人接受法治教育,因而追加宣告兩人需補上4堂法治教育課,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