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軍總醫院成謎片現場!少女「為賺錢」隨機找人拍片 他獲無罪

少女在桃園國軍總醫院邀請2名男子拍攝猥褻影片。(圖/googlemep)
15歲少女因想賺快錢,日前在桃園國軍總醫院大廳,主動搭訕兩名疑似身心障礙男子,邀請至三樓廁所及樓梯口拍攝猥褻影片,並讓王姓男子有摸胸、會陰部等行為。檢警調查後發現少女為了快速賺錢,選擇智能障礙者作為拍攝對象,而王姓男子對少女年齡認知混亂,最終法院認定他無法確認少女未成年,判決無罪,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少女自稱15歲 王姓男子無法辨識年齡
檢警調查,暱稱「佳瑜」的網友於2023年4月16日下午誘使15歲少女前往醫院拍攝猥褻影片以換取報酬。少女於桃園國軍總醫院大廳搭訕兩名男子,自稱自媒體有拍片需求,將他們帶到三樓廁所脫衣,並在樓梯口讓王姓男子摸胸及會陰部。少女供稱「只想隨便找人拍片快點拿到錢」,挑選王姓男子是因「他講話不太清楚、腦子不好所以挑他」。檢方認為王姓男子涉犯猥褻及協助少年猥褻行為供人觀覽兩罪。
法院審理時,關鍵在於王姓男子是否知悉少女未成年。少女表示拍片前「有說15歲」,但法院認為她搭訕目的單純為完成拍片任務,無意多聊,沒有主動告知年齡的必要。王姓男子歷經多次鑑定,從2018年為輕度智能障礙,到2023年為中度智能障礙,智商介於54到40之間。鑑定指出他與陌生人相處「中度困難」,即使聽到年齡也難以正確理解。
法官指出,王姓男子曾供稱少女為29歲、20歲、17歲,後又表示「沒有意見」,顯示其心智狀態難以確認少女未滿18歲。檢方主張從合照可見少女年紀小,應能察覺未成年,但高院認為少女「胸部發育良好,女性第二性徵明顯」,僅從外表或行為難以判斷是否成年,且邀請陌生人拍攝猥褻影片為超齡舉動。高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