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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前首富黃光裕遭控行賄 重判14年

記者 陳巧蕙 / 攝影 張宗榮 北京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5/18 19:40
最後更新時間:2010/05/18 19:40

中國大陸今天有一起司法判決,引起國際關注,就是曾被富比世雜誌,評選為2008年大陸首富的國美集團前董事局主席黃光裕,因為被控行賄以及內線交易,遭北京法院一審判處14年徒刑,還需沒收2億人民幣的財產,以及繳交罰金6億人民幣。

法院警衛:「退到黃線以外。」

前首富被控內幕交易和行賄官員,震驚大陸商界,北京法庭拉起封鎖線,還是擠滿大批媒體,2008年11月,黃光裕涉嫌利用公司進行經濟犯罪,北京法院18日做出一審宣判,黃光裕被判處14年有期刑期。

黃光裕辯護律師楊照東:「從他辯護人的角度,我認為這個判決太重了一些,有些理由並不是特別充分,我們覺得從法理上值得探討的。」

黃光裕曾經是大陸最大電器公司,國美集團主席,身價一度高達台幣2037億,並且三度登上大陸首富寶座,但如今卻淪為階下囚,法院以非法經營,內線交易控制股價和行賄等3項罪名將他定罪,另外還有罰金6億人民幣,外加沒收2億財產,折合台幣大約37億,另外,連同妻子杜鵑也被判3年半,和罰款近10億台幣。

國美電器董事長黃光裕:「其實也沒有什麼秘密啦,一個來講呢的話,我覺得很正常,因為中國當局給了,我們這些做生意的人一個機會。」

黃光裕目前仍為國美電器的大股東,國美遭牽連,也被罰款500萬人民幣,不過對判刑表示尊重,但黃光裕的家屬認為判刑過重,一般預料將會提起上訴,不過這個結果,已經在大陸政商界中投下一顆震撼彈。

#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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