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登嘉樓州(Terengganu)一對年輕情侶2025年12月在車內被發現「衣衫不整」,遭控企圖進行婚外性行為。兩人於法庭認罪後,因無力負擔罰金又不願入獄,竟主動請求法官改判伊斯蘭教法鞭刑,法官最終裁定各處4下鞭刑,預計6月7日於馬江監獄(Penjara Marang)執行。
情侶為避牢獄 主動求鞭刑
據馬來西亞媒體報導,事件發生於去年12月4日晚間10時45分,25歲男子沙米(Muhammad Syahmi Faris Latif)與23歲女友哈菲卡(Hafiqah Qurratu Aini Azlan)在馬江區一棟建築物後方遭執法人員查獲,當時兩人待在車內且衣衫不整,被認定正準備進行婚前性行為,隨即遭到逮捕。
兩人依《2001年伊斯蘭刑事罪行法令》第29條「企圖進行婚外性行為」被起訴,該法令規定最高可處5000令吉(約新台幣4萬元)罰金、3年監禁或6下鞭刑。開庭時,兩人均未聘請律師,當庭坦承罪行,並表示因無力繳納罰金且不願坐牢,主動請求接受鞭刑。
法官衡量後,判處兩人各4下鞭刑,並下令待14天上訴期屆滿後,於今年6月7日在馬江監獄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