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與伊朗的戰爭預期將在5月1日屆滿60天,除非國會宣戰或授權使用武力,否則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需依法撤回美軍。不過川普政府表示,由於4月初開始的停火,伊朗戰爭已經結束。外媒指出,此說法可規避依《戰爭權力法》向國會申請授權的要求。
停火是否等於戰爭結束?
《美聯社》報導,川普政府的主張延續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在參議院聽證時的說法,稱停火「實質上讓戰爭暫停」,因此政府尚未觸及超過60天須取得國會同意的門檻。白宮一名匿名高層官員也表示,就該法而言,自2月28日開始的敵對行動已經「終止」,並稱自4月7日為期2週的停火啟動後,美伊之間未再交火,且停火已持續延長。
國會質疑聲浪升高
民主黨持續要求政府就對伊戰事取得正式授權,而60天期限被視為部分共和黨議員態度轉變的關鍵點。這些議員雖支持短期行動,但認為長期軍事行動應由國會參與決策。參議員柯林斯(Susan Collins)強調,「這個期限不是建議,而是法律要求」,並支持終止未經國會批准的對伊軍事行動。
曾任川普首任期國安會官員的戈德堡(Richard Goldberg)則建議政府轉為新的軍事任務,作為既有行動的延續。他表示,新任務可定位為自我防衛,重點在於重新開放海峽航道,同時保留必要時採取攻勢行動的權利。
伊布萊特也指出,過去歷任總統曾主張軍事行動強度不足或過於間歇,不適用該法規範,但此次對伊朗的軍事行動顯然不屬於此類情況,呼籲國會應對政府相關主張加以制衡。
參考資料:《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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