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中國籍人士去年在日本沖繩多地盜獵瀕危物種琉球山龜等逾百隻烏龜,企圖走私香港被捕。那霸地方法院近日對此案作出判決,4人均被判有罪,分別處以拘禁刑1年至1年6個月不等,均緩刑3年,其中1人併科罰金20萬日圓(約4萬元新台幣)。由於4人行為已嚴重影響當地生態,法官也怒批他們的動機相當自私。
《沖繩時報》報導,4名中國男女於去年9至10月間,在沖繩本島北部、久米島及西表島,盜獵日本指定為天然紀念物的琉球山龜與食蛇龜,數量合計107隻。4人隨後企圖將烏龜非法運往香港,遭警方依違反《物種保存法》、《關稅法》等罪名逮捕。
此案於2月27日在那霸地方法院宣判。32歲被告被判拘禁刑1年2個月、緩刑3年。39歲與25歲被告各判拘禁刑1年6個月、緩刑3年。26歲被告因違反《文化財保護法》被判拘禁刑1年、併科罰金20萬日圓,緩刑3年。
4中國人行為嚴重影響沖繩生態 法官怒批:動機自私
法官指出,4人企圖將稀有生物走私至香港以牟取高額利益,動機自私,刑事責任重大。此外,由於無法特定本島內遭捕獲的琉球山龜具體捕捉地點,現階段難以將其野放回自然環境,對生態造成重大影響。不過,考量被告皆表現出反省態度,法院予以緩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