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的前黨魁李在明,3年前參與大選時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而遭到起訴。韓國最高法院今(1)日撤銷二審的無罪判決,命令高等法院重新審理。韓國前總統尹錫悅4月遭罷免後,韓國預計於6月舉行總統大選。李在明4天前剛被選為「共同民主黨」候選人,在各項民意調查中都獲得最高支持率。
綜合《韓聯社》等外媒報導,最高法院全員合議庭今日針對李在明涉違反《公職選舉法》的上訴案件表示,由於法律原則遭誤解並影響判決,決定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李在明將再次接受二審審判。
李在明被控在2021年12月擔任第20屆總統候選人期間,針對過去土地開發弊案發表不實言論,被控違反《公職選舉法》遭起訴。一審地方法院認定其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但二審高等法院認為李在明的言論屬於「認知」或「意見表達」的範圍,判定無罪。
韓國將於6月3日舉行總統大選。李在明4月27日以89.77%壓倒性得票率成為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韓國民意調查公司4月28日發表的調查結果,在被問及誰適合成為下任總統時,李在明也以48.5%的支持率居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