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加密貨幣交易所龍頭「幣安」(Binance)前執行長趙長鵬因承認其允許哈瑪斯、伊斯蘭國(IS)等組織透過其平台匯兌和移轉金錢,交易次數超過10萬筆,重踩美國聯邦政府地雷,被依違反「反洗錢法」而求處43億美元(約新台幣1398億元)巨額罰款,並辭去執行長職務。本周二(4/30),西雅圖聯邦法院判處趙長鵬4個月有期徒刑,遠比檢方過去所主張的三年刑期輕了不少。而趙長鵬目前個人資產預估高達400億美元(約1.3兆新台幣),也讓他成為「史上最有錢的受刑人」。
加密貨幣產業價值高達2兆美元,也讓民眾期望司法部能在打擊該產業犯罪行為上更加把勁。而趙長鵬的4個月徒刑也被外界認為是「從輕發落」,非營利組織Better Markets執行長凱萊赫 (Dennis Kelleher)便發布聲明表示:「聯邦法院甚至沒有指控趙長鵬『洗錢』;只是說他『沒有制定反洗錢計劃』。這個判決結果根本比打他一巴掌還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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