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聯邦最高法院2021年判決,將工黨籍前總統魯拉在巴西石油公司貪瀆案的指控與定罪判刑作廢,隨著10月總統大選投票日期逼近,巴西再次掀起魯拉現在是否無罪之身的討論。
貪腐是巴西由來已久的問題,調查巴西國營石油公司(Petrobrás)貪瀆案「洗車行動」(Lava Jato)是2014年爆出的巴西史上最大宗官商勾結貪腐醜聞,拉丁美洲多國政治領袖也涉案。
魯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因「洗車行動」中涉及的洗錢與受賄罪名成立,被巴西高等法院(三審法院)判處8年10個月20天有期徒刑,2018年4月開始在巴拉納州府古里提巴(Curitiba)聯邦警察廳特別牢房服刑。
2019年11月9日,聯邦最高法院(四審法院)11位大法官以6比5的票數推翻2016年針對二審定罪後入獄服刑的釋憲案,巴拉納聯邦法院(一審法院)簽發釋放前總統魯拉的許可證,讓魯拉獲釋。
根據聯邦最高法院當時的判決,被告在用盡所有上訴程序之前,不能入獄服刑,但法官可依個案判斷是否予以羈押嫌疑重大或高度危險的罪犯。
2021年3月8日,巴西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法金(Edson Fachin)判決巴拉納聯邦法院和當時的承審法官莫羅(Sergio Moro)無權審理魯拉在「洗車行動」中涉及的受賄案,必須由巴西利亞聯邦特區聯邦法院分析,裁決定罪結果是否能獲得驗證和再利用。
目前在總統選舉投票意向民意調查中領先的魯拉,一再引用聯邦最高法院對他的指控與定罪判刑作廢當成他清白的證據,並說他受到「洗車行動」的迫害。
專家表示,指控魯拉的司法程序是因技術原因被作廢,並不能證明他的清白,因為他並沒有被法院宣判無罪。
聖保羅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巴達羅(Gustavo Badaró)說明,「清白」一詞在法律語言中不存在,只是被通俗地使用;在法律規範範圍內,被告只能被定罪或宣判無罪。
巴達羅指出,隨著魯拉的定罪被撤銷,他等於從未被起訴過;如果硬要說聯邦最高法院還了魯拉清白,會讓人以為魯拉在這些訴訟案中被宣告無罪。
里約熱內盧州立大學刑法教授坦傑利諾(Davi Tangerino)表示,從這些訴訟案被視為無效的那一刻起,問魯拉是否清白便毫無意義,因為根據「無罪推定原則」,被告經司法機關依法定程序追訴審判確定為有罪之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檢察官巴蒂尼(Silvana Batini)也表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種討論根本無關緊要,至於在政治領域,就得由每位選民自己來評判魯拉了。
巴西民調公司Quaest在6月進行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 48%的受訪者認為魯拉在「洗車行動」中涉及的受賄案被正確定罪,43%的受訪者持相反意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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