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訂交通法規的時候,需要考量很多條件,但因為時空背景影響,有時候會出現一些以當代觀點來看相當「特別」的法規。而且放眼望去,亞洲、美洲、歐洲…幾乎全世界都有一些奇葩條款,甚至怪到會讓你禁不住發出讚嘆。
駕駛不能在車上裝載超過110磅,也就是大約50公斤的馬鈴薯。這個限制的原因得要追溯至1946年通過的「Marketing Act of Potatoes」馬鈴薯市場法案,凡是不屬於馬鈴薯市場組織成員的一般機動車輛駕駛,就不能夠攜帶超過50公斤的馬鈴薯。而且執法者不需要實際秤重,他只要用看的估計,說你超過就超過。一旦違法,就要面臨鉅額罰款。不過目前該法案雖然沒有廢止,但亦沒有實際執行。
巴林
在巴林違反交通法規,下場就是進監獄。闖紅燈?進監獄;撞壞東西?進監獄;闖紅燈還撞壞東西?進去關1年。雖然還不至於所有違規都要關,但差不多絕大部分交通違規的下場,都是要面臨牢獄之災。可惜台灣沒有足夠監獄,不然這招應該有望降低事故率。
法國
在法國只要年滿14歲就能開車,而且無照駕駛也沒事。其實是因為法國有一個免照級距,8匹馬力、45km/h以下的四輪汽車,只要14歲以上就可以開,而且不用考駕照。因此在法國許多地方都可以看到這種輕型小車的蹤影。
瑞士
雖然歐洲普遍重視個人自由,但在瑞士你是不可以在家門口洗車。瑞士政府倒不是討厭乾淨的汽車,這個限制主要是為了環境考量,理由在於避免參雜洗劑的廢水流進下水道系統造成污染。那想洗車怎麼辦?只能去設置有廢水回收系統的洗車中心才行。瑞士的確是乾淨,還會擔心洗車水污染下水道,如果在台灣,哪有什麼洗車水能比下水道裡面流動的液體更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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