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泛民主派12名核心人物今天就去年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接受審訊,他們各自承認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綜合本地媒體的報導,12人早上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他們是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朱凱廸及楊森。
據報導,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在庭上求情說,雖然集會違反法令,但他們是被良知及道德承諾推動,維持悼念「六四」的歷史傳統,並銘記歷史教訓及向權力說出真相。
他說,他們只想行使悼念「六四」的基本自由,進行公民抗命,願意承擔法律後果。
每年6月4日,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都會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晚會,悼念1989年北京「六四」死難者。
警方去年以防疫為由禁止支聯會舉辦集會,但支聯會及泛民成員未理會禁令,當晚仍然到維園集會。
警方其後起訴26人,案中另外8人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不認罪,等候11月初審訊。
此外,黃之鋒、袁嘉蔚等4人早前已認罪並已被判刑;羅冠聰及張崑陽早前缺席聆訊並已離港,法庭已發出拘捕令。(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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