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保釋後,25日耶誕節首度露面前往警署報到。根據規定他一周得報到三次,但港府律政司,已經向法院上訴,申請繼續羈押,案件也將在31日審理。根據港媒報導,大陸法學教授建議,港府可以引用「港版國安法」相關條例,將黎智英移交大陸審訊,才能避免他保釋期間潛逃。
TVB新聞:「黎智英在警署停留大約十分鐘,按規定,他需要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三次。」
根據保釋規定,每逢周一周三周五,黎智英都得到警署報到,雖然有9大保釋規定,但港府律政司,已經和法院上訴,申請繼續羈押黎智英,案將將在31日開庭審理,根據港媒報導,大陸法學教授受訪時表示如果律政司上訴失敗,建議港府引用國安法有關條例,將黎智英移交大陸審訊,避免他保釋期間潛逃外地,另外在香港,備受關注的案件,還有被控偷渡,扣留在深圳的12名香港人,28日將開庭審理。
12名港人家屬,發表聲明,向大陸當局提出五大要求,包括,全程網路視訊直播庭審過程,開放國際媒體、外交使節旁聽,並在訊後公布判決書,但對此香港律師接受訪問時表示,如果12名港人案情,牽涉國家機密,控方是有權力申請閉門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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