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執業律師何俊仁預計,中國全國人大必定會就禁蒙面法的裁決進行釋法,此舉將會傷害香港司法的獨立性。
何俊仁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在香港高等法院就禁止蒙面規例(俗稱禁蒙面法)作出判決後,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即予不留顏面的批評,指法院挑戰人大權力,態度粗暴。
他相信人大必定會就高院的裁定進行釋法,而港府也會上訴。至於上訴或釋法的時序並不重要,結果就是釋法,然後香港法院必須服從。
他說,北京方面正從全方位箝制香港,包括在司法層面。
另外,對於高院裁定緊急情況規例(俗稱緊急法)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危害公安情況下所訂立的規例不符合基本法,又指禁蒙面法部分限制超乎合理所需,屬於違憲,港區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詫異。
官方香港電台引述他說,高院的判決「不適合」、需要糾正,有不正確的地方就要盡快澄清,方法只有兩個,包括由終審法院以終審作判決,或透過人大常委會釋法處理。
對於人大常委會是否必須釋法,譚耀宗說,不清楚將來終審法院的判決如何,如果到時與人大常委會的看法不一,再糾正就會有麻煩。
至於應否由人大常委會向終審法院提出意見,他說,人大常委會下次開會是12月底,時間是否合適和有否準備好,有待法工委和基本法委員會研究。
譚耀宗說,人大常委會釋法不是輸打贏要(毫無道理地強行索要),關鍵是基本法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手中,如果有人對基本法的理解發生錯誤,就要作出解釋。
他說,香港主權轉移以後,人大常委會只曾對基本法作過5次釋法,每次都很小心,並非輕率處理。
譚耀宗又指,香港主權轉移前,緊急法曾獲人大審議並被採納為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確定與基本法相符,而特首引用緊急法時也很小心,同時向立法會提交了條例,因此對高院的裁定感到莫名其妙。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10月初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以遏止「反送中」示威者蒙面上街遊行,但此舉引來多起司法覆核申請。
高院昨天就泛民主派24名立法會議員和梁國雄提出的覆核作出判決,裁定緊急法就其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任何危害公安的情況時可訂立規例這方面,不符合基本法多條規定,又指禁蒙面法的第3條和第5條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
對於香港法院的上述裁決,新華社報導,人大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說,特區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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