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20多歲女碩士生,近日前往澳門旅遊時竟在各地拍攝裸露照,甚至連澳門警司處也不放過,她將照片放在社群網站,還配上煽情的文字與其他裸拍族分享。澳門警方得知後回應,已經鎖定該名女子的身分,將緝捕她到案。根據澳門法律規定,裸拍行為恐觸犯《刑法典》中第165條的暴露行為罪,最高可處1年有期徒刑。
女碩士生自稱課業壓力大,時常在各地拍攝裸露下體的照片,分享至社群網站《Tumblr》,包含台灣各地民宿、KTV、街頭都是她的裸拍地點,照片還配上露骨的文字「原來雨衣比連身裙更好露出」、「我今天才知道我會潮吹呢!」
澳門警方1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已經透過「天眼」系統鎖定這名女碩士生,消息傳出後她立即清空社群網站上所有照片貼文,讓不少同好覺得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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