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蔡英文總統這一年來在「陳同佳」一案的政策反覆,一變再變,充分顯示她的髮夾彎已到了全國無出其右的地步。
當香港青年陳同佳在台灣殺害港籍女友潛逃香港後,蔡政府可是要求港府依照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將陳嫌引渡回台受審,但在港府以港台並無引渡協議為由拒絕後,我方還下令通緝令。
及至陳嫌在獄中表示願自動來台投案自首後,蔡政府開始緊張,由陸委會出面表示不便接受陳嫌來台投案,並對他設下入境管制。
蔡政府此舉不啻表示我國自動放棄司法管轄權。由於司法管轄權是構成主權的重要元素之一,至此蔡英文自稱是「最能護主權的辣台妹」的宣傳把式已經完全破功。
在民意強烈反彈之下,蔡政府決定再度變調,由陸委會宣稱陳嫌在此敏感時刻來台投案,背後必有政治的精心運作。法務部則提出三原則與二方案,說穿了就是對陳嫌「拒收」二字。
在各界冷嘲熱諷之下,蔡政府決定再度髮夾彎。由陸委會放話,表示「香港不辦,我們來辦」,並希望港府同意台灣派遣檢警赴港將陳嫌押回台灣受審。這話看來相當霸氣,但實則是明知港府不可能接受而所使出的一個虛招。果然,港府以蔡政府的要求不啻同意台灣檢警「境外辦案」為由加以拒絕。
從蔡英文在陳嫌一案的一變再變,顯示她的一再髮夾彎都是為了連任考量,因為她根本不想捍衛司法管轄權與主權,更不想讓香港問題緩解。只有香港情勢更形惡化,她才能發揮她撿到兩把槍的最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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