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自由車選手,還有風速女王支撐的蕭美玉在臉書上發文,自爆在10年前曾被自由車協會逼簽切結書,一旦違反條款規定就要賠償100萬元,直言根本是賣身契很不合理,她最後選擇退出,也差點無法參加2010年廣州亞運,不過自行車協會反駁因為要送到澳洲長達2年的特殊訓練,2名選手就要3百萬元,而且蕭美玉參加意願不高,所以協會擔心選手中途退出費用全白費,才會用這種形式上的手段來約束選手。
10年前的切結書清楚寫下「培訓時若無故退出或無正當理由、不配合國家訓練、詆毀團隊名譽導致浪費國家資源,選手自願無條件賠償訓練期間相關費用,共計新台幣壹百萬元整」。蕭美玉覺得這根本就是賣身契,因為賠償定義實在太主觀。
自行車選手蕭美玉:「裡面的敘述就是很簡單,假如當我真的簽了這一張切結書之後,它送我去的地方卻不是你想到的,那我怎麼知道?」
蕭美玉訓練地點和教練,協會全都語焉不詳,當時她也根本賠不起這1百萬她才沒有簽,不過自行車協會秘書長反駁,要選手簽切結書只是一種形式上的手段,因為當時有聽到蕭美玉不想參加訓練。
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秘書長李開志:「有聽說蕭美玉那時候他說她不想練,所以我們是怕這一種年輕人他的意志力不夠堅強,所以我們怕他中途退訓。」
車協秘書長說訓練時間長達2年,還特別到澳洲訓練、聘請外國教練,2名選手就要經費3百多萬元,但體育署只補助90萬,如果選手中途喊咖卡錢白白浪費。但是蕭美玉當時沒有簽名,還差一點喪失亞運資格,她直言協會對她來說是阻礙,感受不到對自行車選手的支持和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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