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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大罷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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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726大罷免投票聲請遭駁回 律師提抗告!最高行已分案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為了726大罷免投票,請律師蕭奕弘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假處分,請求准許以適當方式投票。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北所無選務職權,另依現行法規、選舉制度,無法以不在籍或通訊方式協助受羈押人投票,若裁准反致損及選舉公益,今(25)日駁回柯文哲聲請,律師下午已經遞狀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趕在下班前已分案完畢。裁定結果今天上午出爐後,民眾黨隨即發聲明表示,北高行扼殺憲法賦予的人民權利,司法機關帶頭踐踏人權,賴政府更將人權棄如敝屣,不會放任賴政府怠惰不作為,不能容許國家公然違法的行徑,侵害人民權益,將全力支持律師團依法提起抗告。更多新聞:

柯文哲律師提「戒護投票」3方案爭取投票權 北高行7/25裁定
726大罷免投票在即,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無法參與罷免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投票,23日委由律師聲請假處分保障投票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4)日開庭,北市選委會、矯正署均請求法院駁回聲請。柯文哲律師蕭奕弘則提出戒護外出投票、看守所設臨時投票所、通訊投票三方案。合議庭將綜合意見,預計25日星期五裁定假處分是否准許。柯文哲律師蕭奕弘表示,羈押僅限制人身自由,不應剝奪《憲法》保障的參政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明確要求各國應提供羈押或受刑人實際投票機會。律師提出三種替代方案,包括:矯正機關戒護外出投票、在看守所內設臨時投票所,或由選委會提供通訊投票,由看守所代收選票投入票匭。更多新聞:台北市選舉委員會代表主張,我國未制定不在籍或通訊投票制度,依法投票必須在「公開、自由、可被監督」的環境下;監所屬封閉空間,難以符合相關標準。柯文哲無法到場投票屬個案。不過北市府說明,台北市選舉委員會之人事與預算皆由中選會編制,為中選會之派出機關。矯正署代表認為,羈押外出必須符合法定要件,現階段警力已緊繃,難以負擔戒護外出需求;即便核准外出,依規定仍需上手銬腳鐐,恐引發人格貶損爭議,另牽扯執行細節問題,如戒護人員是否陪同進入投票所,一旦開放個案通訊投票,恐引發相對剝奪感,應審慎評估。民眾黨發言人張彤表示,三種投票做法,律師已在庭上提出內容,這3種方法不是他們創造出來,而是包含美國、法國等歐美國家主流的法律作法,在各國已經實際運作,而台灣是非常進步民主法治自由的國家,不能因為行政機關的怠惰,讓非常多人民一再被剝奪憲法賦予的權利。更多新聞:

嚴辦726大罷免投票不法 雙北三檢啟動查察「4行為」
因應726大罷免投票查察工作,雙北地區的三個地檢署依最高檢察署指示,轄內有罷免活動地的各地檢署,統一在今(16)日成立「查察妨害罷免執行小組」,與警調機關保持聯繫,防範暴力、賭盤、境外勢力及假訊息介入干擾投票等犯罪,確保歷年來最大規模的罷免投票過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