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竹市長高虹安,時任民眾黨立委時涉詐領46萬助理費,日前依貪污罪一審判決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且立刻被內政部停職。媒體人黃暐瀚說,按照過去案例來看,高虹安只剩下一條路才能獲得輕判,也就是「認罪、繳回」,否則將面臨7年以上的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