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國中妹會考前夕與男友無套激戰 父憂染性病怒求償

  • 記者蕭沁梅責任編輯編輯組
  • 發佈時間:2026.08.21 16:5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1 16:50
新竹一名國中少女會考前夕與男友無套發生性行為。(圖/達志影像)

新竹一名國中少女會考前夕與男友無套發生性行為。(圖/達志影像)

新竹市一名父親發現其未滿16歲的女兒小花(化名),在國中會考前1個月遭曾姓男友3度帶回住處發生性行為,且全程未使用保險套,導致女兒事後缺課、無心準備會考,成績受影響。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姦淫幼女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8月,小花的父親另提起民事求償120萬元,法官最終判曾男須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會考前夕與男友無套 國中妹成績嚴重影響父怒求償

判決書指出,曾男與小花原為情侶關係,然而曾男明知女方已滿14歲但未滿16歲,仍分別於2024年4月10日、11日及21日,3次在新竹市住處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刑事部分,曾男因3次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被新竹地院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3罪,各有期徒刑5月,合併應執行8個月有期徒刑。

小花的父親主張,事發時正值女兒準備國中教育會考前1個月,女兒因而經常缺課,不願到校,對會考失去準備動力,成績明顯受影響。父親更擔憂曾男與女兒發生性行為時未使用保險套,導致懷孕或感染性病,因此向曾男求償精神慰撫金120萬元。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小花案發時心智尚未成熟,對性自主權認知不足,曾男行為對其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造成負面影響。法官指出,父親因女兒受害而承受精神痛苦,需持續陪伴與輔導,基於父女關係法益也受損,綜合考量後,判曾男須賠償父親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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