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黃子佼緩刑理由
結果共 9 筆

黃子佼獲緩刑稱「好奇心誤觸法」!婦團怒批:買上千部是滿足私慾
藝人黃子佼在論壇創意私房付費非法下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今(25)日二審判決出爐,撤銷原8個月一審判決,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1年6月、緩刑4年,而他昨(24)日透過律師發聲,表示已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並稱「因愚蠢好奇心誤觸法律的教訓」。對此,婦女救援基金會針對黃子佼案發表聲明,痛批黃子佼的聲明避重就輕,並譴責法官若只依違反個資法判決,將嚴重忽略性影像被害人遭到數位性暴力的事實。

黃子佼受害者「暴增逾2000人」!律師讚二審法官:很有智慧
藝人黃子佼手握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台北地院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之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昨(25)日二審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1年6月,緩刑4年。對此,律師劉韋廷大讚法官很有智慧,光是引用的法條不同,就讓受害者從37人增至2000多人,未來那些人都能夠向黃求償,因此即使受害者同意緩刑,他亦難逃司法制裁。

首放低姿態 黃子佼開庭90度鞠躬5秒鐘
藝人黃子佼,被檢警查出,涉嫌持有超過兩千部未成年私密影像,去年12月,一審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如今上訴二審,黃子佼穿著「同一套服裝」出庭,卻首度放低姿態,在走出法院時,90度鞠躬長達5秒鐘。

拿鋁棒打女友「扒光逼狗爬」 金門恐怖情人1理由獲緩刑
金門男子阿廷(化名,下同)懷疑同居女友小葳出軌,去(2024)年底某晚在住處對女方施暴,還命她脫光衣物學狗爬等,受暴10個多小時,小葳在隔天清晨逃離報警,阿廷遭起訴。福建金門地院上週四(6日)審結,小葳跟法官求情「在一起這麼久,捨不得被告被關」,依施虐剝奪行動自由罪處阿廷1年徒刑,緩刑2年,判決確定後繳庫100萬元,期間付保護管束,不得再施家暴。可上訴。

徐乃麟、曾國城發聲挺黃子佼 影評:大哥大開口誰敢反對?
藝人黃子佼涉持未成年性影像,台北地院一審判處8月徒刑,全案上訴中,傳出他有意復出引發討論。綜藝主持人徐乃麟與曾國城11日受訪,前者稱「給人留一口飯吃嘛」,後者說「踏伐的嚴重了一點」。影評翁煌德在臉書粉專「無影無蹤」對此表示,兩個綜藝大哥大這樣表態「實在是讓我驚訝到下巴掉下來」,「既然兩位大哥大都開口了,其他演藝圈小咖,誰敢開口反對黃子佼」。

吃完海鮮砰碰叫?彰化男凍未條「猥褻女室友」 下場曝光
彰化一名趙姓男子借住處空房給女子小美(化名)暫居,未料趙男某天深夜稱,因為吃海鮮加喝酒性慾來了,便違反女方意願親嘴襲胸,拉她手進自己褲襠,猥褻得逞。小美報警後檢方偵查起訴。彰化地院本(3)月審結,依強制猥褻罪處趙男6月徒刑,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泰女記者海邊拍美照 義伯「驚人舉動」被警逮:我尿失禁啦
泰國一名女記者與友人,上週六(8日)在觀光勝地芭達雅(Pattaya)海灘聚會,未料在休息拍美照時,直擊一位外國男子坐在石頭上對她們自慰。警方循線逮到68歲的義大利掏鳥男,他供稱有尿失禁問題,憋不住尿才掏出來解放。據當地法律公然猥褻最高處泰銖5000元(約新台幣4868元)。

黃子佼判8月檢察官認剛好 律師:算重但二審若這樣做可能減刑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因付費下載兒少性剝削影像,偵查中認罪,審理中改口否認,且迄今未未成立調解,台北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8月,併科罰金10萬元。對此,北檢表示,將在收到判決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律師界認為,單純付費下載判到8月算重,如果二審道歉求和解,說不定能獲得小小減刑。資深檢察官認為,法官判刑理由是「提高供需關係的存續性」,這就像象牙買賣,如果很多人出價收購象牙,就會有獵人獵殺野生大象,所以「沒有買賣,沒有殺害」,這邏輯是正確的。至於刑度,檢察官認為,可從犯罪矯正及預防的角度來衡量,有些被告就是有錢才會花錢下載,如果犯罪後都可以易科罰金,被告還是可以花錢解決,根本不會有矯正的效果,甚至是鼓勵花錢消災,怎麼會遏止呢,所以判他入監合理,只有有期徒刑剝奪人身自由,對這類行為人才有矯正的可能。更多新聞:不具名律師表示,「創意私房」的所有會員跟黃子佼犯了相同的行為,一起推升供需市場,如果辦了黃子佼,其他會員也應比照辦理,司法不能有針對性。律師黃泓勝表示,依適用法律的法定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通常不會判超過6月,而不能易科罰金,但黃子佼付費購買,實質上就是參與製造影像的一環,判重是合理的。律師黃盈舜分析,一般只是下載、持有,不會判超過6個月,初犯、有賠錢和解或支付國庫、有悔意,應該也會給緩刑,所以一審判得算重。律師王世平在臉書發文指出,黃子佼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持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罪,法定刑僅僅是1年以下而已,宥勝則是觸犯《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法定刑是6個月以上、5年以下,「比起來黃子佼8個月算是重判了。」王世平認為,朱學恒被控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但二審急轉彎道歉求和解,最終減刑3個月,改判11個月,「黃子佼是不是會跟宥勝一樣,二審雙手合十演師兄,只求能再小小減個2個月,就可以換易科罰金不被關?我們繼續看下去。」更多新聞:

紓壓下載2259個檔案 法官批黃子佼讓「供需」關係存續
檢察官指控,藝人黃子佼從付費偷拍論壇下載47名未成年女孩的性影像,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受害者為35人,且其持有的檔案量高達2259個,顯然同時促使性剝削的供需關係存續,提高兒少性剝削的危險性,審理中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法官也批他僅是為了紓壓而下載。一審量處8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扣案性影像沒收,不宣告緩刑。可上訴。法院調查,黃子佼自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後,陸續購買創意私房販售之兒童或少年的性影像,以電腦主機下載;基於持有犯意,自2023年2月17日起,仍繼續儲存在扣案的硬碟中,觸犯去年2月17日修正施行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1項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法官認為,黃子佼偵查中供稱,他是為紓壓方購買兒少性影像,其持有的檔案數量非微,影像檔的兒童或少年稱,她們遭拍攝性影像時的年齡介於10至17歲,分別就讀國小至高中,可輕易辨識臉部、身體特徵,包含兒童或少年的學校制服、學生證、社群資料、手寫個人年籍等個資。更多新聞:該等兒少性影像檔案淪為尋常商品般,上架論壇任人挑選購買,還會介紹性影像特色,甚至放置兒少之社群網站、生活照、性影像截圖等資訊,吸引會員購買,嚴重侵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黃子佼的犯行所生危害重大。法官認為,黃子佼所為屬繼續犯,其行為之一部已在新法施行後,應逕行適用新修正條文,無從適用該條例第53條之1規定適用行政罰而免除刑責,也無從事用《刑法》第16條,以不知法律為由減免其刑。法官審酌,黃子佼因一己私慾,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為會員,並自論壇購買兒少性影性而持有的數量達2259個,該等性影像客體之兒童及少年人數共35人,數量非微,自提高兒童及少年成為性剝削對象之危險性。又考量被告五專畢業,目前待業中,案發時在演藝圈工作,經濟狀況小康,又未曾因犯罪經法院判處罪刑。案發後,偵查中坦承犯行,法院歷次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均否認犯行,迄未與被害人、告訴人等成立調解,併酌以檢察官、辯護人對於被告刑度之意見等一切情狀,量處8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