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院法官張浩銘想調動到新北,申請失敗後在網路匿名罵新北院審查草率,還謊稱帳號被盜,一度引發資安調查,後來東窗事發遭法評會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今(15)日判決罰款現職月俸給總額6個月,約逾60萬元,可上訴。
高雄地院法官張浩銘想調動到新北,申請失敗後在網路匿名罵新北院審查草率,還謊稱帳號被盜,一度引發資安調查,後來東窗事發遭法評會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20)日開庭,張浩銘以家人隱私等理由,請求禁止旁聽,說「我現在還是法官」。不過,司法院代表認為,通常只有與性自主有關案件才不公開,審判長諭知駁回聲請。
高雄地院法官近期傳出法官知法犯法的案件。新任法官張浩銘先前不滿自己的調派申請被否決,利用法官論壇批評審理該案的法院和人事單位,被發現後卻謊稱電腦被盜,讓他不僅無法繼續仕途,還可能面臨7年誣告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