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港都客運蔡姓公車司機,因不滿王姓乘客「太晚舉手招車」,竟情緒失控兩度離開駕駛座,衝到車廂後方作勢攻擊,並出言恫嚇「你刷卡會有紀錄」,暗示能掌握對方個資,嚇得王姓乘客不敢在住處附近下車,一路坐到終點站報警提告。橋頭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蔡姓司機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高雄苓雅區停車格一位難求,沒想到一輛賓士C300找到停車格後,準備倒車停進去時,卻擋到後方剛載完客要離開的公車,公車司機狂按喇叭,賓士駕駛不滿下車敲打公車窗戶理論,雙方僵持爆發口角,最後賓士男放棄停車離開現場。針對駕駛併排臨時停車行為,警方表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會通知駕駛人到案說明。
屏東傳出客運車與騎士的行車糾紛!前往墾丁必經的枋寮客運站前,客運要進站,機車騎士卻怒控,客運車不禮讓他的女性友人,雙方就在大馬路上爆發口角,吵得不可開交!騎士事後到警局提告恐嚇;但客運公司調出監視器,表示是騎士逆向停車擋道,提醒對方才爆發口角。
遭到轎車刻意擋路,這名公車司機低調不多談,但其他同事說曾經遇過類似情況,只是車上載著乘客,就算遇到惡意逼車、擋車,大部分公車司機都選擇息事寧人;不過去年立法院修法新增「逼車條款」,要是刻意攔停、減速,有危險駕駛行為,最高可開罰2萬4千元罰鍰,如果又有恐嚇、暴力相向,還可能觸犯刑法的強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