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八德一名陳姓高職生去年不滿手機被母親沒收,加上陳母說過「18歲就要趕你出門」,持水果刀猛刺母親20多下再打119。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9年10月,陳男以精神障礙、自首為由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3)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陳男聆判後,身體不斷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