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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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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榜100%台灣原生竟是中國劣質茶籽!黑心苦茶油詐千萬遭起訴
繼中聯致癌毒油後,「永豐餘」等大品牌也主動通報苦茶油檢出「苯駢芘」超標。台北地檢署調查,「高仰三苦茶油」製造商「威加國際」業務部經理陳鐘秀惠涉自2023年起與茶籽供應商陳沅農勾結,將低價進口的中國產苦茶籽偽裝成台灣本地原料,不法獲利逾1778萬元,今(2)日依詐欺取財、商品虛偽標記罪起訴陳鐘秀惠、陳沅農2人,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致癌油懶人包》南投信義鄉2批急下架!累計440項產品,下架清單一次看
沙拉油事件食安風暴擴大!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全台20縣市共881校、還有多家知名連鎖餐飲鬍鬚張、鼎泰豐、胖老爹、晶華員工餐廳、路易莎、老協珍與貴族世家等食品巨頭驚傳中鏢。本文完整收錄泰山、福壽、福懋等18項受汙染油品批號對照表,一文速解南僑如何揪出工廠高溫精煉脫臭裂解內幕、以及毒沙拉油全額退費流程。

威加公司涉進口中國苦茶籽混充製油!2嫌羈押禁見
北檢偵辦苦茶油檢出苯駢芘超標案,查出威加公司疑進口中國苦茶籽混充,昨天偕同嘉檢兵分17路搜索,並約談7人。檢察官今天聲押威加採購人員陳鐘秀惠及中間人陳沅農,法院裁定2人羈押禁見。

大S10億遺產分配成焦點 立「遺囑」方式、時機、效力一次看
大S徐熙媛春節赴日旅遊,因流感併發肺炎離世。大S出道30年,除擁有2處信義區豪宅,整體遺產可能高達10億元,繼承問題也備受關注。律師黃秀惠表示,立遺囑最重要好處,是將遺產留給真正想要照顧的人、避免爭產。如果沒有立,遺產就是由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有立則會比較清楚、好分配,建議資產較高的人還是立一下遺囑,有沒有立差異很大。法界人士表示,年滿16歲者可立遺囑,按自己意願決定過世後財產怎麼分配、交代後事,法律效力是從寫遺囑的人過世後才發生效力。《民法》第1189條列出5種遺囑形式,分別為「自書遺囑、公正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受遺囑」,常見方式為公證、代筆、自書。黃秀惠表示,立遺囑的優點是可將某些財產,自由指定給某位繼承人,例如:將A屋給大兒子、B屋給小兒子、老家C屋給老伴、現金給女兒;若未立遺囑,死後繼承人如果談不攏,還要去法院請求分割遺產。更多新聞:如果是配偶、親生子女等繼承人以外之人,黃秀惠說,也可利用遺囑將財產分給非繼承人,如:父母、兄弟姊妹、姪子姪女、好友、捐給基金會等,法律上稱為遺贈。但切記,立遺囑時不能侵害「特留分」,否則被侵害特留分的繼承人可請求返還。特留分是繼承人本來可以繼承財產(應繼分)的二分之一。假設某人的財產為1億,且有3個繼承人,若沒立遺囑,按照《民法》規定走,就是除以3人去平分,1個人可分得3333萬元;若有先立遺囑,可決定留下5000萬給繼承人,另將5000萬分給他更想照顧的人,例如媽媽、妹妹等親人,都有機會分到。黃秀惠建議,找公證人做的「公證遺囑」比較不會有爭議,只是如果立遺囑時會有侵害特留分的情況發生,公證人比較不喜歡介入,避免被侵害特留分的繼承人訴訟討回,要經常跑法院。另外,代筆遺囑要有3個證人,且要有2名見證人全程見證,一般會找律師當代筆人;自書遺囑程序比較簡單,但最好也是在律師指導下,自行書寫,避免只蓋章沒簽名、沒寫立遺囑日期,用打字而非手寫等瑕疵,反被認定不符合程序而無效。更多新聞:

誰喚醒閒置帳戶3/人妻網戀鮮肉被騙卡!人頭戶苦衷多 關鍵在「領錢」
新北市劉先生因為「閒置帳戶」成為洗錢案被告,他聲稱,大約4、5年前過年大掃除就將銀行存摺、提款卡都處理掉了,否認將帳戶提供給詐團。但已經沒了存摺、提款卡,詐團還能利用民眾的戶頭洗錢嗎?該不會又是新型詐騙手法?法界普遍認為,面對涉案人的諸多「說詞」,調查的關鍵在於錢進入帳戶後,是否被人領走。起訴指出,侯姓被害人2024年6月11日遇到假網路交易,當天下午2時46分及58分各匯入5萬、8萬7080元至劉男的玉山銀行帳戶。經被害人報警,警方根據金流找到帳戶持有者劉男到案。劉稱,不記得是丟掉還是剪掉,反正大掃除已經處理掉了,否認洗錢犯罪。新北地檢署不採信,依《洗錢防制法》起訴。

《書評》台灣如何成為電腦王國?
有些朋友看到我在臉書上常常分享讀書心得,忍不住問我:「阿達,為什麼你把每本書都講得這麼好?這些書真的有這麼好看嗎?你沒有看過很雷的書嗎?這麼一直隱惡揚善,我會覺得你不夠客觀公正喔!」我只好回應說:「通常我會寫下讀後感的書,都是讓我受到感動、有所啟發的書,如果不好看的書,看完都會覺得浪費時間了,怎麼可能還會花心思再去寫書評呢?」但是,這樣的說法好像還是很難服眾。好吧!今天就介紹一本正、負面評價都有的書吧!今天談的這本書是讀書共和國集團旗下明白文化事業出版的《科技造浪者:一部奇蹟般的台灣科技產業史,揭開全球都想知道的人脈網絡》,作者鄭芳芳是台大社會系學士,新聞所碩士,後來到美國取得康乃爾大學科學與科技研究所博士,目前在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擔任助理教授。這本書是用英文寫成的,原書書名是《Island Tinkerers: Innov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in the Making of Taiwan’s Computing Industry》,如果直譯的話,應該是《島嶼修補匠:台灣電腦產業的創新與轉型》。我個人的看法認為,出版社取的中文版書名雖然很炫,但和書中的主題沒有那麼若合符節,反而不如使用直譯的書名那麼貼切。作者以「tinkerers」修補匠來形容台灣電腦產業界的先驅,這樣的用詞有些奇特,但讀完本書後就會發現,它很傳神。我不太知道其他人對於PC(Personal Computer),也就是個人電腦的印象是什麼。就我個人記憶,家中擁有的第一部個人電腦,大概是1980年左右的事,那時,父親不知為何,竟跑去買了一台Golden II回來,那是一台台灣製造,仿冒或者說相容於Apple II的個人電腦。這部電腦主機的記憶體只有16K,主要的輸入裝置是鍵盤和磁帶機,而所謂的磁帶機,其實也就是一般的單聲道錄、放音機。它用一條訊號線連接機器的耳機插孔和主機輸入口,就能傳輸訊號。後來,父親又買了一台軟式磁碟機,使用的是5又1/4吋磁碟片,讀取的速度很慢很慢,還不時會傳出磁碟在轉動時的「卡、卡」聲。之後,又擴充了一台硬碟機。我還記得,那台硬碟機的容量只有20MB,售價2萬元。這種容量和這種價格,以現今的眼光看來,當然不可思議。那時玩的Game也很簡單,「貪吃蛇」就是一種很熱門的遊戲。1982年上映的電影《電子世界爭霸戰》,裡面的光速機車,也是我們很喜歡玩的遊戲之一。但當然,當年的遊戲畫面很簡單,遊戲難度也不高,而且玩到一半常常當機,這都和當年電腦的效能不佳有關。當年的電腦,構造很簡單,運算能力也很有限,我們學習了Basic電腦程式語言後,寫下了九九乘法運算程式,也寫過計程車跳表計費程式。寫程式的過程很辛苦,因為一個符號、字母、空格搞錯,程式就跑不出來,還要一行一行回頭去檢查,等到debug 成功,程式終於Run出結果後,真的會高興到從椅子上跳起來。學完了Basic後,又有進階版的Visual Basic、Cobol、Fortran、C語言等等,每種程式語言的規格都不一樣,也愈來愈難。之後,與IBM相容的個人電腦也問世了,這些電腦有4位元、8位元到16位元,愈來愈進步,跟著,中文電腦也出現了。但中文介面是外掛程式,有國喬、倚天中文等等。於是,我們又得開始學習中文輸入法。比我更早期接觸到中文輸入法的人,多半使用倉頡輸入法,到了我們這一批人進入社會時,學到的是大易輸入法,同時期,還有無蝦米輸入法、忘形輸入法等等。可是,這些輸入法都要學習拆字,不是那麼易學,等到注音輸入法的功能愈來愈強大之後,現在的年輕人絕大多數都是以注音方式輸入中文。我們使用的作業系統,一開始是Dos 3,後來一直升級到Dos 4、Dos 5,然後被Microsoft的Windows3.0取代,之後是Windows 3.1、Windows 95、98、Windows Me、XP、Vista,再後來是32位元的Windows 7、8、10,直到現在的Win 11。而文書作業軟體,最早是使用PE 2、Ks2,試算表軟體用的是Lotus 1-2-3,這些軟體在微軟推出了Office套裝軟體後,很快也都走進了歷史。電腦硬體上,中央處理器從一開始的80286、386、486,一路升級。新產品出現後,舊的CPU價錢就狂跌。我還記得,286的晶片剛推出時,每片超過1萬元,但後來竟跌到200元,真是難以置信。儲存裝置也有同樣的命運,軟式磁碟機從5又1/4吋變成3吋半,而且容量更大,原本的大磁片都成了垃圾。之後出現了USB隨身碟、光碟機、藍光機,又把前一代的設備打入冷宮,硬碟的容量也從幾十、幾百MB,擴充到以GB計算,現代的硬碟則是以T為單位,更是驚人,而為了讓讀取速度變得更快,傳統的機械硬碟HDD也被後來的固態硬碟SSD取代,至於雲端硬碟的出現,自然又是跨世代的革新,傳統的儲存裝置幾乎全數陣亡。網際網路剛興起時,我們使用的是2400 bps的撥接式數據機(魔電, modem),使用時,要把電話線從話機上拔下,插入modem的插口,再撥通數據機。連線時,機器會發出很嘈雜的音頻聲,等到通訊協定完成後,才能連上網路。可是,連網的速度很慢,我們當時使用的瀏覽器是Mosaic(魔賽克),後來是Netscape(領航者),然後,MS的IE出場,之後是Firefox(火狐)、Chrome,而數據機的速度也愈來愈快,到現在,有線的光纖網路以及無線的5G行動數據,都已經成了主流。如今回頭算算,我個人接觸電腦的歷史,竟然已經接近半個世紀,不能不說是歷史悠久,說起來,我們也差不多可以算是從電腦的初代,就開始接觸使用,也對電腦早年發展的篳路藍縷有非常切身的體驗。面對現今的年輕世代,他們正是所謂的電腦原住民,一出生時就能享受非常先進的電腦系統,使用電腦設備,就和我輩使用水、電一樣自然,他們應該很難想像這個世界還沒有電腦存在時的模樣。但對我而言,雖然我算是早期接觸電腦的使用者,但這麼多年來,隨著電腦和周邊一再的升級,我也跟著汰舊換新相關的設備,但我從沒有思考過,曾幾何時,台灣竟悄悄的變成了個人電腦(特別是筆記型電腦)的生產大國,為什麼這種情形不是在其他國家,而在台灣發生?台灣早年在電腦設計、生產的能力上,應該不可能如美國那麼強大,為何如今卻可以獨佔鰲頭?這些疑問,直到我看了這本《科技造浪者:一部奇蹟般的台灣科技產業史,揭開全球都想知道的人脈網絡》,才有了比較清晰的答案。而且,本書作者鄭芳芳把台灣電腦產業的歷史更往前推,回溯到1960年代,從當年聯合國技術援助引進台灣第一台大型電腦開始談起,再從六〇年代末、七〇年代初,當時的交通大學研究生謝清俊、蔡中川,台大學生林百里、梁次震以及一群台南成功大學的學生們所各自發展出來的本土迷你電子計算機(minicomputers)與電腦,再談到台灣的技術人才轉行成為企業家的那些人,是怎麼創立了電子產品生產線,組裝電晶體和記憶體晶片,銷售到全世界。另外一批新的技術出身的企業家們,則在七0年代以逆向工程去拆解美國的電腦,再藉由不斷的鑽研、改造,把技術留下,在大學、電子組裝廠或新創公司裡,做出和Apple和IBM系統相容的電腦。這其間,台灣電子工廠裡的女工們是一群默默付出的無名英雄,她們在台灣電腦產業中佔有非常重要的角色,但很少人因此致富,反而有一群人受了職災,RCA污染所造成的工安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而台製電腦出口到美國時,受到Apple和IBM的反制,這兩大電腦公司都指控台灣製造的電腦是仿冒品,Apple堅決不讓台製電腦輸往美國,而IBM最後與台灣廠商結盟,在台灣廠商付出授權金後,同意讓台灣代工生產個人電腦,這也促使台灣電腦產業的加速升級。在我來看,鄭芳芳這本書很大程度為交通大學發了聲。書中的前面幾章,很仔細的交代了交通大學如何在台灣復校的過程,之後,聯合國技術援助的第一、二台大型電腦送抵交大,讓本土的科技人才得以第一手方式接觸到電腦設備。如果說,在此之前有人不知道交通大學對我國的電腦產業發展上所扮演的角色,看了這本書後,應該都有了清楚的認知。而由於鄭芳芳在書裡對交通大學著墨甚深、引用的史料太多,還使我一度懷疑她是不是交大的校友,所以才會如此盡力的為交大發聲。但後來發現她畢業於台大,才打消我的疑慮之心。台灣是電腦產業大國,在此之前,我們已經熟知台積電在全世界的先進晶片製程上,佔有絕對領先的地位。這些資訊從張忠謀的自傳、資深記者林宏文撰寫的《晶片島上的光芒》、克里斯.米勒(Chris Miller)的《晶片戰爭》中,都可窺知一二。但個人電腦呢?我們熟知華碩、宏碁、廣達、仁寶、緯創、英業達這些廠商,也知道他們的自有品牌或代工產品佔全世界個人電腦和筆記型電腦最大產量,但他們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到現在的?在他們草創之前,是哪些人為他們開闢了疆土?看過本書後,應該就會有更清楚的答案了。這本書的知識性和實用性雖然很高,不過,從寫作技巧來看,卻有些不足。或許,這和作者的學術背景有關。我個人感覺,這本書原本可以寫得更讓人讀得津津有味的,就像我方才提到的《晶片島上的光芒》那樣,但很可惜,書中引用了太多的文獻,也堆積了太多的資料,龐雜到有點類似在記流水帳,不免讓我讀來覺得有些索然無味。而全書動用兩名譯者孫秀惠、楊之瑜翻譯,細心的讀者也很容易可以看出前後的譯文風格不一。而書中最大的瑕疵,是錯別字太多。例如,蘇聯發射的第一顆人造衛星Sputnik-1,在書中僅隔了三段的距離,就出現「斯普尼克一號」和「史波尼克一號」(見68-69頁)的兩種譯名。第73頁連續兩行出現了「一九五千年」和「『祭』出另外兩封」的錯字。第136頁的「『美』個禮拜」、第148頁的「『米格魯』戰鬥機」、第167頁的「模擬『得』商用軟體」、第331頁的「唯『獨』記憶體」,都是不應該出現的錯字,而第153頁有多處的把聞名全球的空軍「黑蝙蝠中隊」寫成無人聽聞過的「黑蝠中隊」,第194頁把謝清俊、蔡中川二人的姓名寫成蔡清俊、謝中川,也是嚴重的錯誤,我相信,本書出版之前,如果編輯曾仔細認真的校對過全書的文稿,這些低級的錯誤就不會出現。所以,編輯和校對要多多加油了!總之,閱讀這本書,可能不會得到太多的樂趣,但在充實個人知識上,應該會有些助益,台灣的電腦產業,就像本書作者所寫的英文書名一樣,是靠著在這座島嶼上一群努力修修補補的技術人員所打造出來的,他們對產業的貢獻不該被埋沒,也不該被遺忘。這本書,也算是為他們的血汗與付出作出紀錄,我國電腦科技史的確不能缺了這一塊。

國寶總裁朱國榮二度炒作龍邦股票 5共犯更一審翻轉理由曝光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被控二度炒作龍邦股票,二審遭判8年,上訴期間棄保潛逃遭通緝。最高法院2023年間撤銷二審判決發回更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25)日針對同案被告的刑度均撤銷改判,其中,時任國寶人壽副總洪秀惠、連乾良各判處4年5月、3年6月,朱國榮助理林桂馨判1年9月、秘書曾子育判1年5月、司機廖進益判2年,緩刑5年。可上訴。更一審調查,朱國榮、洪秀惠、連乾良、曾子育、廖進益於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利用國寶人壽證券帳戶,以相對成交、連續高買低賣等方式,將龍邦每股10.25元炒高至13.85元,獲利3719萬7715元,但國寶人壽帳上沒有受損,認定是背信未遂。2012年11月23日至2013年1月11日,其等加入有營業員經驗的林桂馨炒作第二波,從每股19.10元拉抬至34元,獲利9653萬5758元。更一審認定,本次操作導致國寶人壽虧損3113萬元。

三立採訪車撞彰銀10傷 律師:駕駛面臨3年刑、電視台連帶賠償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與一江街口今(23)日下午3時許,一輛三立電視台的採訪車不明原因失控衝進彰化銀行吉林分行,共有10人閃避不及遭到波及受傷,其中一名婦人頭部爆血傷勢嚴重。《TVBS新聞網》採訪詠律科思法律事務所所長黃秀惠,律師分析,肇事駕駛可能涉及過失傷害或過失致重傷害,最重刑度為有期徒刑3年。

32元舊電鍋緩刑2年 「微罪不舉」能救誤觸貪污重罪的基層嗎?
法律不外乎人情,但在《貪污治罪條例》的鐵律下,連32元的微小利益也可能壓垮基層公務員。台北市清潔隊員轉贈回收電鍋,獲判緩刑確定,但外界更關注的是「情輕法重」的行為,檢察官為什麼不能直接不起訴?到底什麼是輕罪?什麼是重罪?《TVBS新聞網》邀請詠律科思法律事務所所長黃秀惠為讀者解析所謂的「微罪不舉」。更多新聞:台北市黃姓清潔隊員去年將民眾丟棄、1只回收殘值僅32.56元的電鍋私下送給拾荒老婦,遭到移送法辦且檢方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經法官多次減刑,上月2日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士林地檢署經研議後決定不再上訴,清潔隊員也未再上訴,全案判決確定。外界也有聲音認為,此案檢察官是否可用「微罪不舉」規定,幫助被告?

即刻回歸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撤銷 律師:停職理由沒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身陷國會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重罪判處7年4月,導致她的市長職務被內政部停職。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撤銷原判決,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律師黃秀惠說,如今貪污罪被二審撤銷,導致原本的貪污罪不存在,只剩罪名較輕的偽造文書罪,而偽造文書不符合停職要件,原則上高虹安只要拿判決書跟內政部申請,內政部須依法准許復職,即便第三審又撤銷發回,也要等更審判決又判貪污,才可能再次被停職。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以及相關函釋,高虹安二審改判偽造文書且得易科罰金,在此判決結果下,她確實已符合「復職」的法律要件。

8旬母悶死重殘兒》法官建請總統特赦 一文了解特赦是什麼
台北市一名81歲劉姓婦人因照顧腦麻癱兒長達50年,在身心俱疲萬般無奈下,2023年5月12日將裝有1萬元現金的紅包塞進兒子嘴裡,希望他能「好好上路」,再以膠帶纏住口鼻致死。一審法官依家暴殺人罪判處2年6月,並建請總統考慮特赦。到底什麼是特赦?《TVBS新聞網》帶讀者一起了解。

週刊爆黃國昌涉貪》北檢分案要查 簽分「他字案」用意一次看
週刊報導,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質詢成衣廠已故董座詐騙案,質疑有對價關係涉嫌貪污,經民眾告發,台北地檢署證實簽分「他字案」偵辦,案由是「貪污」;另外,業界盛傳,前台積電資深副總羅唯仁退休後,疑似將營業秘密資料帶去競爭對手「英特爾」,台灣高等檢察署也分「他字案」釐清是否涉及不法。《TVBS新聞網》帶讀者一起了解什麼是「他字案」。

黃明志捲謝侑芯命案》嗑藥性愛趴 馬來西亞持毒鞭刑、台灣法律適用一次看
大馬創作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31歲「網紅」謝侑芯猝死案,警方一度朝謀殺罪偵辦,但在黃明志主動投案後,大馬警方排除黃明志涉案。然而,謝侑芯一案讓人聯想到台灣9年前「W飯店」郭姓女模命案,《TVBS新聞網》採訪詠律科思法律事務所所長黃秀惠,針對台灣、馬來西亞在此種案例中的法律差異,讓大家了解。

國會調查權三讀通過!對象、罰則、疑慮 法界一次重點分析
立法院國會改革修法,在朝野政黨及公民團體激烈衝突下,28日三讀通過藍白版本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及《刑法》141-1修正條文。對於「調查權」跟「藐視國會」罪,法界認為,修正條文確實有些問題,加上外界對立委的素質大多抱持質疑的心態,若將處罰的權力交給立委,很可能被恣意解釋或擴大處罰範圍,令人憂心,雖然國會調查權是好事,但現在應聚焦如何讓制度成功。檢察官從剛通過的法條來分析罰則,修法後分為「行政罰」與「刑罰」2類。在刑罰部分,「公務員」只要在「聽證會」或「質詢」時,就重要事項有「虛偽陳述」,將依《刑法》141-1規定處一年以下、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更多新聞:在行政罰部分,立法院也將4個「不同場合」的罰則訂出。首先,「質詢」時,如有反質詢、無正當理由拒絕答覆、拒提供資料、無正當理由缺席、虛偽答覆,或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行政機關可送監察院、懲戒;私部門處罰鍰2萬至20萬元。其次,被提名人如果有答覆不實、隱匿或提供虛偽資料等,依該法30-1條,處罰鍰2萬至20萬元。更多新聞:第三,文件調閱時,如果拖延、隱匿、無故拒絕提供資料,依該法48條,經院會決議,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可送監察院、懲戒;私部門處罰鍰1萬至10萬元。最後,在新的「聽證會」程序中,如果有缺席、拒絕答覆、拒絕作證、拒絕提供資料,依該法59-5條,處1萬到10萬元;虛偽陳述罰更重,私部門,處2萬到20萬罰鍰、行政機關面臨彈劾或懲戒。檢察官補充,大法官解釋第585、627、729號提到,行政首長可自行決定什麼資料可不公開,包括:國家安全、國防、外交等國家機密文件,或是偵查中案件,在新法架構下,須經主席同意始不提供資料。檢察官舉例,假設立委對某偵查中案件有興趣,質詢法務部長,但法務部長因偵查不公開,拒絕答覆,立委改向檢察機關調閱資料,檢察機關也因偵查不公開拒絕提供,立委就直接將被告找來聽證會詢問,該名被告是否可以主張「個人隱私」拒絕回答,就有討論空間。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蘇彥圖接受專訪時曾表示,我國已經進入國會調查權的時代,調查權屬國會的輔助性權利,為的是要取得資訊,要做好決策一定需要好的資訊,因此美國常常舉辦聽證,理論上每個國會都應該要有調查權利。更多新聞:蘇彥圖表示,過去我國主要是透過質詢、公聽會,設計簡陋、比較不完備,當然會影響決策品質,有人積極主張朝強化國會調查權,但反對者的聲音也不是沒有道理,目前應思考如何能讓制度成功,在制度設計上做好規劃,避免被濫用。律師陳琮勛表示,反質詢、藐視國會都屬創新用詞,定義抽象,條文並未具體列舉,如果處罰的對象都是公務員或是一定層級以上的官員也就算了,但若是處罰基層或私人,很可能會失控;陳舉例,假設立委要求台積電提交資料,但台積電考量是敏感或營業秘密,拒絕提供,但立委認為不是,這個應保密文件,誰說了算?不過,律師黃秀惠認為,坊間的疑慮很多被過度「演繹」,釋字585肯認國會擁有調查權及聽證權,而立法院會想找來聽證的對象,是基於國會調查權的需要,要求與政府採購案或是承攬政府重大公共建設案的業者前來,例如高端、快篩劑等廠商,了解政府的決策過程是否允當。更多新聞:全律會常務理事林俊宏表示,尊重立法院通過的法案,但對於立法院以違反程序的方式通過則表達「遺憾」;已通過的法條,看起來可能會進入憲法法庭,屆時全律會一定不會缺席,會針對相關疑義,以民主法治的觀點,提出全律會的法庭之友意見。

三峽高齡駕駛釀3死12傷車禍 法界:賠償費恐破千萬
78歲余姓老翁19日下午4時許駕車闖紅燈,在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外高速衝撞路人,釀成3死、12傷。律師黃秀惠分析,本案事故造成2種狀況,有人死亡,有人受傷,受傷又分輕重傷,死亡部分只能適用過失致死,《刑法》沒有過失殺人罪,其餘就是看傷勢輕重,適用過失傷害或過失致重傷害。法界分析,死亡車禍如果是撞傷小孩,光是看護費就相當驚人。《刑法》第276條為過失致死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黃秀惠表示,如果是死者家屬,可請求喪葬費、財損、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如果是傷者,則可請求醫療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工作損失、財損及精神慰撫金,但要將請求的金額細項列出;法院判斷的標準是依據年齡及身分地位,如果受害者年紀越輕,賠償金額越多,如果受害者的身分地位、收入越高,賠越多。更多新聞:律師王翼升表示,如果是12歲小朋友受重傷,導致將來需要終身看護,以2023年國人平均餘命80歲計算,假設每月看護費6萬元,一年恐燒掉72萬元,68年恐怕要近五千萬元,因每件車禍案例的狀況不同,難以估算會如何賠償,建議受害人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避免該名肇事駕駛脫產。因余翁為高齡駕駛,住處里長表示,余翁患有心臟病,可能因此肇事。對此,黃秀惠分析,高齡駕駛需重新健檢、檢核通過才給駕照,如果通過了,就要看他是否是故意闖紅燈,或是因為心臟病發才失控闖紅燈撞到人,法官都會納入量刑因素。更多新聞:

台灣國成員「割國旗」抗議黨國不分 帶你了解什麼是侮辱國旗罪
台灣國成員陳儀庭、陳妙婷、劉珮瑄為表達台獨理念,10年前在新北市中正橋割損國旗,被控侮辱國旗罪,卻因去年底《憲法訴訟法》修法被卡住,全案重新回到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法官訂10月29日宣判。《TVBS新聞網》帶讀者了解什麼是侮辱國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