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聲請「全台活動」巡事業 因這「低級錯誤」出不了台北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京華城案,一審遭重判10年,北院隨後又裁定加保3000萬元。另外,沈慶京以經營公司事業為由,聲請將科技監控行動範圍由台北市變更為台灣本島,一審裁定駁回,沈不服提起抗告,卻因錯過法定抗告期限,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沈慶京捲入京華城案後,自2024年8月底遭羈押禁見,羈押期間反覆因血尿、高血壓等症狀保外就醫,直到2025年7月獲裁定以1.8億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實施科技監控,監控範圍在台北市,若要前往新北市三芝區祭拜父母,必須另行向法院聲請。京華城案2026年3月26日一審宣判,北院先於今年3月20日裁定,沈慶京自3月24日起延長三線、科技監控8個月。
04/27|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