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恆春警分局一名詹姓員警,因認定蔡姓男子偷竊機車卻矢口否認犯行,竟在盤查時情緒失控,持警棍重擊並戳刺蔡男腹部,致使其脾臟破裂、大量內出血,最終在警局等待製作筆錄時休克身亡。屏東地方法院審結,認定詹員假借職務權力故意傷害致死,但考量其面臨破案壓力,已與家屬和解並全額賠償,依刑法第59條減刑,判處有期徒刑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