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相片比對系統引發爭議!一起案件中,原告拍下被告影像報警,警方透過系統找出相似度最高的人並通知到案,卻因系統比對照片與當事人現況差異過大而誤判,導致無辜民眾必須往返200公里作筆錄,凸顯系統在實務應用的問題。
日前台中警方發生涉嫌紅白單貪汙案件,全案仍在法院審理當中,近年來警政機關積極推動數位化轉型,市警局為確保執法公正與預防不當行為,自114年6月起全面推行「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電子化」,警政廉潔效能及交通執法效率雙重升級,成為防弊革新的關鍵一環。
嘉義縣刑大警方在學生出租套房,查獲3男2女大開毒趴,結果把嫌犯帶回警局偵訊時,其中一名男子假冒另一名人身分,甚至把那人的住家地址以及身分證字號背得清清楚楚,但警方用相片比對系統發現,兩人一胖一瘦根本不像,好巧不巧,假冒身分的那個人,剛好有位堂姊在刑大擔任女警,請她指認,當場戳破嫌犯謊言!
警政署有一套人臉辨識系統,只要員警用手機或iPad拍你一張照片,連線到雲端資料庫,比對身分證或護照的相片,就可以找到你的個人資料,效率之快只要一分鐘搞定,不過現在有民眾擔心有個資的疑慮,警方說,員警登入系統都要輸入密碼帳號,避免遭到濫用。</p>
警察小電腦的人臉辨識功能,下線近半年!過去迷失老人案件,或民眾不配合盤查,警察都能以人臉辨識系統,輕鬆得知身分,不過,在國發會提出,有個資侵權疑慮後,去年11月30日,警政署通令下線,改由電腦版辨別,有基層埋怨不方便,對此,警政署回應,管理要點已經修改,就等國發會研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