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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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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旺熊本」氣爆確認3死 社長出面鞠躬道歉
日本熊本縣週二(7/28)發生規模7.1地震,當地的大型商城「永旺夢樂城熊本」疑似發生氣爆,大範圍建築物被炸毀、外牆崩落、鋼筋外露;伴隨的濃煙連遠在數公里外都能清楚看見。警方表示,爆炸發生在顧客疏散之後,因此受困者大多為工作人員;目前已救出8人,其中3人不幸死亡。而根據內部系統清查,仍有4名員工暫時失聯。永旺社長吉田昭夫週三(7/29)下午召開記者會,向受害者及家屬致歉,並下令全面安檢集團旗下設施。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土城女毒蟲撞死所長!國民法官開庭連審4天 警高層都到場
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深夜,因執行勤務時遇上毒品慣犯陳嘉瑩拒檢逃逸,英勇阻止而遭拖行與衝撞,最終殉職。新北地檢署事後依殺人及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等罪將她起訴,本案於昨(6)日由國民法官首度開庭審理,現場多位警界高層親自到場旁聽,不只做家屬後盾,也盼法院能還給家屬公道。

遭控竊盜、警大勒令退學!女警含冤自戕 父母「淚討3元」敗訴
台南市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31歲梁姓女警,去年3月於官田區運動公園持槍自戕身亡,未留遺書;據悉起因為梁女在就讀警大時,遭人指控竊盜友人財物為由,被勒令退學。梁女為證清白,自費訴訟未果便舉槍自盡。梁女父母控警大侵害名譽及生命權,象徵性求償3元。桃園地院認定兩者無直接因果關係,判警大免賠。梁性女警於去年3月31日駕駛私車前往官田區運動公園舉槍自戕,被發現時梁女已胸口中彈染血、坐在駕駛座明顯身亡;官田分駐所副所長因同仁遲遲連絡不到女警,驚覺有異,立即呈報動員同仁尋找,但最後卻發現梁女陳屍在駕駛座,手機關機。據了解,梁姓女警31歲未婚,無感情問題,與父母一起住在善化區,平常勤務正常,個性奮進努力,2022年9月攻讀警察大學的碩士學位,卻遭同儕檢舉,被校方認定竊盜,即使喊冤卻仍遭退學。

慰問金調高!警「因公傷亡」增至2千萬 蘇昱鴻、黃瑋震都適用
基隆市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在值班台上被貨車高速衝撞身亡、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執行巡邏勤務遭撞死亡,外界討論警員執勤因公殉職標準。行政院日前公告相關辦法,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慰問金從最高的新台幣14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

賴清德上任明日首赴金門 主持八二三砲戰66周年祭典
明天是八二三戰役66周年紀念,總統賴清德將主持追思祭悼陣亡烈士典禮,並和八二三參戰官兵及遺族代表共進午餐,也會按往例發表談話,一切行程比照去年的蔡英文總統。這也是賴清德上任以來首次到金門,備受各界矚目。今年是適逢「八二三戰役」66周年,軍方向來是每「逢五或十」,國防部才會擴大辦理,但由於賴清德要親赴金門,也讓金防部、縣政府與警察緊急加強相關維安。據了解,賴清德此行將由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與國防部長顧立雄等人陪同,主持823砲戰勝利66週年追思祭悼典禮,之後就會驅車到太武山海印寺參拜,中午與防區官兵一起用餐,結束後就會搭乘總統專機返台。

警政署允諾「全力協助」!為2殉職警員爭取撫卹金2000萬元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執行勤務時不幸遭撞身亡,引發社會各界對警察人員執勤安全的高度關注。警政署長張榮興表示,警政署將全力協助遺族爭取從優撫卹,預估撫卹金及慰問金將高達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並研議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放寛「執行勤務殉職」之認定,為遺族爭取最大的相關撫卹保障。根據警政署的說明,2名殉職警員的遺族將可獲得多項撫卹給與,包括殮葬補助、公保死亡給付、一次及月撫卹金、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及警察消防海防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等,合計金額將超過新臺幣2000萬元。此外,警政署目前正在進行「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的修法作業,未來因公傷亡慰問金的發給金額最高可達2000萬元,以給予警察遺族更完善的照護。警政署強調,每一位警察同仁都是他們的家人,更是家庭的支柱,任何的執勤意外都令人感到悲痛。未來將持續不斷精進,完善警察執法制度、強化教育訓練及裝備,以保障所有員警的執勤安全。張榮興署長也表示:「努力為警察同仁爭取更好的保障與權益,是他的責任,他會全力以赴!」面對這起不幸的事件,我們除了感到沉痛與不捨,更應該正視警察人員執勤的風險與壓力。政府與社會大眾應給予警察同仁更多的支持與關懷,共同為維護社會治安而努力。期盼透過這次的修法,能夠為警察遺族提供更周全的照顧,也讓所有警察同仁能夠在執行任務時更加安心!

警值班台遭撞死判「非殉職」撫恤金差很大 謝國樑怒:不排除募款
新北市簡姓男子今年2月29日駕駛偷竊貨車,先在台62線快速道路撞死巡路員,隨後一路撞進基隆八堵分駐所,撞死一名正在值班台上的員警,送醫後傷重不治。事後,基隆警察局向上呈報「因公殉職」,不過警政署認為未達標準,請基隆警察局重新用「因公死亡」呈報,而兩者之間撫恤金相差將近800萬,引發警界嘩然。對此,基隆市長謝國樑也嚴正抗議,表示不排除透過募款方式協助家屬。

基隆警枉死值班台!不符「因公殉職」基層寒心 撫恤金至少差600萬
今年2月底基隆警察局三分局八堵派出所晚間遭一輛貨車高速衝撞,導致值勤的24歲蘇昱鴻警員殉職。但基隆市警局考量蘇員是在派出所內意外身亡,而非因為在外與歹徒搏鬥而亡,因此不符合「因公殉職」的條件,改以「因公死亡」辦理,撫恤金相差至少600萬,引起警界譁然,不禁感嘆「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41秒連開96槍! 4警攔檢違規駕駛爆槍戰 目擊者:宛如越戰
美國再度爆發警察執法過當的爭議。4名芝加哥警察攔檢沒繫安全帶的駕駛,沒想到男子先是開槍打中一名警察的手臂,結果警方竟然在41秒內連開96槍,造成男子當場死亡。有目擊者拍下男子在子彈中逃命的過程,還說當時戰況簡直像越戰一樣恐怖。

明揚大火殉職四勇消入祀忠烈祠 周春米:他們是最英勇的
屏東明揚大火造成四位消防員賴俊儒、鍾吉垣、施寶翔、陳柏翰殉職,屏東縣政府今(8)日於忠烈祠舉行入祀儀式,縣長周春米率縣府團隊、軍民警單位,向到場的烈士遺族及家屬行鞠躬禮,致上白玫瑰以表最高敬意。

震驚!ASTRO團員文彬驚傳身亡 得年25歲
ASTRO是南韓當紅男團,其中團員車銀優因高大白皙的外型,人氣相當高,沒想到,另外一位團員文彬竟被韓國媒體爆出在住家身亡,得年25歲,消息一出震驚外界。

專題/警「因公死傷」沒保障?家屬嘆:誰照顧我們
近幾年,已經連續發生好幾起,員警因公死亡或殉職的案件,但其實還有更多人,是在執勤中受傷,輕則住院,重則可能殘廢失能,同時幾乎宣告警察生涯的結束,無法工作,就無法養家餬口,只是政府對他們的照顧,似乎往往流於形式。

年前送暖!心繫殉職警遺族 新北警局長親慰問
農曆春節將近,甫剛上任的新北市警察局局長廖訓誠為感念維護治安而不幸犧牲的同仁林安順,今(17)日上午特別前往新北海山警分局新海派出所探視林安順的遺眷,並提前拜年、致贈慰問金,場面溫馨。

亡羊補牢!台南殺警案震全台 外役監條例「擬改嚴」
2022年八月,發生了震驚全台的台南殺警案,兩名警力遭到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殺害。事件發生也讓外界重新看待外役監制度,立委提出修法,把外役監制度變得更嚴格,希望能透過層層把關,讓未來類似的悲劇不再發生。

梨泰院慘案七七追悼晚會 尹錫悅「赴商品博覽會」缺席
10月底發生的梨泰院踩踏事件,最近罹難者家屬舉行記者會,提出對政府的不滿和控訴。TVBS南韓特約記者楊虔豪今(22日)於《FOCUS世界新聞》中,接受主持人譚伊倫線上訪問表示「首先更新梨泰院踩踏事件最新調查進度,2周前負責釐清梨泰院踩踏意外案情的特別搜查本部,曾經針對涉嫌謊報抵達慘案現場時間的龍山警察署署長向法院申請拘票,被以逃亡嫌疑極低為由駁回。前天特別搜查本部再度申請拘票,對象除了上回的署長外,還增加了龍山區廳長和112報案專線負責人,目前法院最終審理結果尚未出爐。」